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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西藏昌都:以“检察蓝”撑起“护未”晴空
        时间:2021-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行以来,昌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按照“惩、防、教、治、责”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为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造“高原雪莲花”未检品牌 

          昌都市检察机关始终以“为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为使命,牢牢守护每个家庭的平安与希望。一是成立“雪莲花”未检团队。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市县两级组建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引导迷途少年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二是延伸监督保护触角,发放“雪莲花小信箱”。昌都市检察院向全市15所学校及驻村工作点学校发放“雪莲花小信箱”,引导广大学生通过“雪莲花小信箱”诉求平台,将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生活上的困难、学习压力等困扰自身的问题,投寄到小信箱进行“求助”,市检察院通过定期收集信件,对其进行分析,为学生解答各类问题,在满足未成年学生法律需求的同时,疏导学生封闭、压抑、忧郁的心理症结,同时主动收集在校学生法律需求及权益维护方面的相关线索,将预防关口前移,不断减少在校学生受侵害现象的发生,全力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是稳步推进“雪莲花”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建设。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推进雪莲花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建设,使未成年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社会救济等,有效避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组建“法治副校长”未宣队伍  

          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更要增强法治观念,昌都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始终把未成年法治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宣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配齐法治副校长,消除缺位“空窗期”。针对两级检察机关因检察长调动、换届等原因,及时与当地教育局沟通,联系辖区学校,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缺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行补任选聘,目前全市共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50名,确保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不缺位。二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以学生开学季、“六一”儿童节、“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先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团委、妇联、以及学校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共800余人走进各级检察机关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组建“雪莲花”宣讲队,深入各学校,以发生在同学们身边典型案例入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先后为8000余名师生进行宣传及讲解,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市县两级检察院普法宣传共发放书包、普法书籍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细化“守护全方位”未保措施 

          昌都检察机关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未保措施,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时制定下发的《关于昌都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试行“求极致、强维权”的相关意见》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审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25人,其中批准逮捕10件12人,不批准逮捕13件13人;指导基层院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件5人,依法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16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已获得相关单位回复并整改。二是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针对某中学生多次盗窃,并辍学的问题,市检察院未检部干警联合福建援藏干警多次深入涉案学生所在学校、家庭了解情况,开展亲职教育,促使涉案学生顺利返校。边坝县检察院首次邀请“心理辅导师”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帮助,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使失足少年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三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院和区检院关于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相关要求,及时解决基层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同时积极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就未检案件的衔接进行沟通,并协调案管部门,将相关案件引入未检子系统,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顺利过渡、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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