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加强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法治建设水平的有效措施,对于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发挥着积极的职能作用。
为进一步发现规律、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注重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让检察建议“掷地有声”,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的方案》要求,近日,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昌都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
《工作方案》指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在总结2021年检察建议整改率持续提升等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规律、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在持续保持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对2021年度发出的各类检察建议集中开展检查审视,重点排查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存在虚假整改等问题,找准症结原因,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
《工作方案》强调,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持以提升办案质量效果为目标。要正确认识和看待问题,排查整治问题,不为追责问责,重在面向未来、督导规范,提升办案质量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规定,“回头看”要紧盯“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主要针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者有其他重大隐患,需要引起重视予以解决的情形,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或不实,对诉前检察建议逾期不回复、不落实,没有履职整改措施;虽按期回复,但落实措施达不到检察建议要求,未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受损公益并未得到有效恢复等九项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整治。
此次部署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是昌都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开展活动中,昌都市检察机关将把虚假落实、反弹回潮的问题作为“回头看”的排查整治重点,找准症结所在、原因所在、责任所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担当好法治政府参谋的责任,确保“回头看”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