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撤地设市以来
工作情况通报
(2018年1月19日)
党组书记、检察长 贺建军
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
现在,我代表昌都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自撤地设市以来检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区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以“力争作西藏检察第一方阵,打造康区第一检察院”为目标,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为昌都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维稳安保工作,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参与全市维稳中心工作。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排雷除瘤挖根强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反自焚专项斗争、“打现行、巩固成果、促长久稳定”严打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整治活动,共对危安案件提起公诉13人,法制教育4475人次,先后投入检力4.12万余人次参加各类值班备勤、维稳督导。全面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至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996人,提起公诉1029人。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组织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从近几年办案情况看,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共671人,依然高位运行,约占全部犯罪的65.2%。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工作,致力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消极因素。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177人,不起诉105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信访,坚持检察长接待、下访、巡防等制度,增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实效。2014年至2017年,共办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案件42件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75件次,其中市县检察长接访138件次。撤地设市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上访、越级访等非正常涉诉信访事件。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建设。依法参与校园暴力治理,成立“格桑花工作室”和“雪莲花预青工作室”;联合团市委、工商局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检企共建促党建 服务发展强三基”活动,与华能果多水电站等6家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普法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点赞,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努力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聚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新特点、新规律、新形势的研判。2014年以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人,其中大案要案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78万元。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人。聚力实现源头防腐。不断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途径和新举措,拍摄微电影《堵漏》和8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情景短剧,深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8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0多万余人;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通过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50余件;紧扣区党委、市委富民兴藏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等单位2013年来51多亿元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重点项目专项预防120次,确保了国家投资安全;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余次。
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面发展。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6 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决定追捕6人、追诉17人;认真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2 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80件次,检察建议81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710件,法院采纳680件,量刑建议占全部公诉案件的97.87%,促进了量刑的公开公正。加强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1人,同步审查拟适用保外就医在押人员164人,防止“有权人”、“有钱人”逃避刑罚执行。
四、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改革创新检察工作
狠抓中央和区党委、市委部署改革举措的落实,司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科学动态管理和司法责任制落实。着力解决两级检察院人案比例不平衡问题,探索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科学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确保将选出的100名入额检察官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配置职权、强化监督、明晰责任。扎实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环节审前把关作用;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调研工作。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突出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对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智慧检务建设作出专门部署,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走在全区前列,案管工作多次被高检院、区检院通报表扬。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程动态监督,电子检务建设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紧密结合,做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扎实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工作。围绕以“聚焦主业抓创新、品牌立院铸检魂”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及公诉案件出庭评议活动,编纂《普法及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构建“检韵·育才”党建大品牌,创新推出“阶梯式”人才培养工程,从党建、业务、队伍等方面对昌都检察品牌进行综合式、立体式打造。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多次获得市委主要领导和区检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高度认可。
五、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坚持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夯实基层基础,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狠抓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首位,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50余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进党群鱼水亲情。2014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走访困难群众1510户,征求意见870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317件,协调落实项目169个,资金2036万元,捐款捐物折合365万元,协助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105人。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才引进,通过公招、考调、遴选等方式吸收新进人员87名。坚持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方向,加大“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年轻干警培养,通过选苗子、给位子、压担子,以老带新,一线锤炼,促进年轻干警业务素能和群众工作能力有效提升。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各类挂职培训1500人次。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四年持续下降,“四风”问题总体上得到遏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以接受全区检察系统巡视为契机,制定了6大方面15个问题的整改措施,“三大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各位代表、委员,通过全市广大检察干警的不懈努力,昌都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集体荣获国家级表彰5次,自治区级表彰16次,市级表彰37次;个人荣获国家级表彰3人次,自治区级表彰51人次,市级表彰7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