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贡秋江村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喜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管金台带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14个部门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区市两级人大代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到我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吕昌林同志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四个方面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情况作了汇报,重点就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机制,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特殊制度及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救助帮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执法检查组通过参观法制宣传展板、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查阅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权益专项活动的文件材料和现场询问、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我院“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
检查组组长贡秋江村同志对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规定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充实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与教育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推进法制副校长制度,提升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效能;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预防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社区、校园,并向偏远地区、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倾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撑好法律“保护伞”。
此次执法检查是检察机关积极全面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力的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