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动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管力度,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我院联合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100余家商超、餐饮、小作坊、集体食堂、加工店、美团店、托管机构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针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是否有“五角”、“一元”等劣质低价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是否有“三无”食品及有害健康食品;餐饮店内厨房卫生是否达标、个人卫生及工作衣帽口罩是否穿戴整洁;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是否明确;能否提供食品进销货台账;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品留样要求是否做到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店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逐户检查。
专项检查中,在我院检察人员的监督下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2家卫生标准不达标和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餐饮店和1家销售过期食品的商超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现场对不符合标准食品进行销毁,涉及美团外卖的,当场通知美团公司停止其对外接单。对80余家存在需要更换从业人员健康证、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加强卫生管理、提交食品索证索票等问题商家,通过填写《市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要求整改到位。我院检察人员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要求经营者严把食品入市关,确保食品经营合法合规。
下一步,我院将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相关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常态化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健康有序的环境保障和监督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