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筑牢政治信仰、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全市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提高全市检察干警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切实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均衡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党员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拉组发〔2018〕153号)、《关于印发<全区检察机关党员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检政字〔2018〕37号)精神,结合拉萨市检察机关实际,特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全区检察机关党员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第66次常委会议和吴英杰书记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特别是政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信赖拥戴扞卫核心,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拉萨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拉萨市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包括退休干警),从2018年9月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开展政治教育培训,每年轮训一遍,确保每名党员干警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三、目标任务
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定政治立场、恪守政治纪律规矩为重点,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使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树牢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认清达赖及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自觉与达赖集团划清界、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遵守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纪律要求,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确保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自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平安拉萨扞卫者。
(一)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十四世达赖“五顶帽子”和达赖集团“三性”反动本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实际行动为拉萨检察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二)严明政治纪律。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明白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进一步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执行区市党委和区检院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政令、检令畅通。
(三)恪守政治规矩。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自觉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永葆共产党人和检察干警先进、纯洁、忠诚的政治本色;自觉净化自己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效。
(四)增强政治敏锐性。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淬炼提升政治素养,保持政治定力,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严峻的意识形态斗争中经受磨练,成为具有高度政治敏锐性、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的检察干警。
(五)严守组织纪律。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认识到组织纪律是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全体党员干警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六)严格执行规定。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八项要求的自觉性,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自行其是、为所欲为。
(七)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认识到在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极端重要性,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锲而不舍加强自身建设,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担当起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历史重任。
四、基本原则
在开展政治教育培训过程中,要坚持统筹协调的观点,把政治教育培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结合起来,与促进检察业务均衡发展结合起来,推动政治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一)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把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作为第一任务,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警,引导党员干警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二)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统筹协调。把集中培训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方式,坚定不移地抓好抓实;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党员培训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党员干警主体地位,按照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增强政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四)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政治教育培训协调落实督导工作,各基层院和各党支部具体抓好本单位、本支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五)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在总结以往教育培训、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党员干警政治教育培训新机制、新途径、新手段,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摸排问题
要对照政治教育培训的要求,各党支部、各基层院要结合巡视巡察、近年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政治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等工作中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对全体党员干警政治表现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按照正面教育为主,稳慎进行组织处置的原则,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一)重点摸排政治立场是否坚定,贯彻“两个维护”是否坚决,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是否较强。
(二)重点摸排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是否牢固树立,是否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重点摸排对十四世达赖“五顶帽子”和达赖集团“三性”反动本质是否认识深刻,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方面旗帜是否鲜明、行动是否坚决。
(四)重点摸排对遵守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纪律要求是否严格,引导党员干警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是否自觉。
(五)重点摸排党员干警是否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
六、培训内容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针对党员队伍实际和检察业务实际,结合拉萨区位特点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要求,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提升相结合,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使人人都有收获、个个都有提高。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党中央、区市党委和上级院重要文件、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筑牢信仰之基, 自觉做到与党中央、 区市党委、上级院和本院党组同心同德、同行同向、同频共振。
(二)提升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市委八项要求,严格践行“六大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及隐形变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意识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坚守职业良知,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三)巩固民族团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隆子县玉麦乡的回信精神,深刻领会十四世达赖“五顶帽子”和达赖集团“三性”的反动本质定性,党员干警必须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昂扬的斗志,始终旗帜鲜明、站稳政治立场,决不给敌对势力以任何可乘之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深入学习吴英杰书记、白玛旺堆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员干警及家人绝不信仰宗教,不参与转经、朝佛、为寺庙捐款捐物等宗教活动,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自觉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提高业务能力。结合检察工作需要和法律监督实际,重点围绕加强时事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公文写作能力、意识形态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建设、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运用新媒体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引导党员干警提升站位、开阔视野,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来,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来,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在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培训方式
要改变培训形式单一的老模式、老方法,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
(一)抓好集中教育培训。坚持检察系统示范培训、部门普遍培训和援藏渠道补充培训相结合,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区检院、市委组织部和援藏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二)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充分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形式,综合运用书记讲党课、制作展板、专家辅导、学习讲坛、交流研讨、专题调研、主题宣讲、知识竞赛、影视观摩、“三老人员”现身说法、结对帮学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对党员干警进行党史国史、党性党风党纪和改革创新精神教育。
(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中检网、西藏政法、长安剑、拉萨党建、两微一端等等党员干警教育培训网络资源,积极推送学习资料,开展在线教育培训,把党员干警政治教育融入工作、抓在经常。
八、加强领导
开展党员干警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区市党委、区检院部署要求,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任务在拉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检察机关院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业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将党员干警政治教育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将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院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政工人事部门要牵头负责,搞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全力推动,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职责,认真抓好本支部党员干警的政治教育培训工作。院党组领导、县级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要以适当方式为党员干警上党课。
(二)注重分类施教。要准确把握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警现状,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在坚持共性要求的同时,按照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分类开展政治教育培训。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围绕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开展培训;对基层党支部书记,重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培训;对机关党员干警,重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培训;对离退休人员和“三老人员”中的党员,重点围绕“退休不褪色、永远跟党走”,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威望优势等开展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重点围绕党员的基本条件和义务,党的政治纪律等开展培训;对驻村干部中的党员,重点围绕落实驻村工作任务,指导帮助村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等开展培训。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过程论和结果论有机结合,既重过程,更重结果和效果,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市检察院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干警政治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要制定检查验收方案,通过随机抽查、组织考试、个别提问、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效果和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做到每次学习都有方案、有记录、有考勤、有发言,党员干警的学习情况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教育培训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支部和负责人的责任,对经多次教育不能转化的党员依照党规党纪做出组织处置,对参与、支持分裂破坏活动、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利用宗教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坚决惩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