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2月28日接上级院转交的关于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热差寺周围存在乱堆、乱扔垃圾现象线索。经分管副检察长安排部署,第三检察部于近日前往实地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热差寺周围未发现堆、乱扔垃圾问题,调查中,羊达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军及热差寺驻寺干部到达现场,刘军书记与检察干警向热差寺驻寺干部询问后得知,该地以前存在乱堆、乱丢垃圾的现象,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不存在上述情况。随后,刘军书记与检察干警要求驻寺干部在今后工作中履行驻寺相关职责的同时继续加大对该寺庙周围环境保护力度,加强与环境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调查结束后,第三检察部立即向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书面形式汇报该线索调查跟进情况。
今后,我院将继续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及时调查核实上级院转交的相关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