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在堆龙德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4件,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和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8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区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反分裂斗争,积极参加寺庙、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值班备勤工作以及驻村、驻加油站、网格化管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累计投入检力1500余人次、出动车辆450余台次,投入经费86500元。狠抓敏感节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维稳管控工作,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村组进行维稳督导50余天,加强值班备勤及单位内保工作,检察干警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达715人次,确保了维稳责任落实,实现了“三无、三不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坚持预防在先、法治引领,开展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3名检察官担任姜昆黄小勇希望小学法制副校长;注入环境治理新理念,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法制宣传;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组织干警参加区委宣传部、司法局联合举办的“12?4”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第一名,结合“五下乡”、“综治宣传月”、“9?16平安西藏宣传日”、“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余次,共派出干警50余人次,发放藏汉双语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投入经费100000余元,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以矛盾排查化解为重点,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方式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对属于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共受理来访20余人次,立案审查3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坚持法治理念,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适用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4件205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件89人,同比分别增长112.50%、117.07%,批准逮捕50件60人(含未检2件2人)、不批准逮捕18件29人(含未检1件1人),不批准复议案件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6件116人(含未检1件1人),同比分别增长39.13%、39.76%,提起公诉79件88人、不起诉17件28人,法院审结69人,其中有罪判决69人,有罪判决率100%。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效果。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暴力犯罪、涉“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职务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为避免有案不立、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对本辖区内的侦查机关和各派出所开展立案监督检查2次,检查侦查机关案卷139册,查阅报警情况登记表、行政处罚登记表等案件台账97册,对工作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3份、口头纠正8次,对5起影响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充分行使侦查监督权。健全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对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并形成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46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条。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是对监管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48次,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开展安全防范专项大检查8次,提出口头建议3条,召开狱情分析会议4次,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35人次,组织10名在押人员召开家属座谈会,为34名在押人员开展义诊活动。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检查,核查监外执行罪犯51人,建档立卡65份,法律监督检查15次,谈心谈话、入户走访、电话回访49人次,无脱管漏管。二是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全面摸清财产刑执行底数,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督促执行。三是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14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份。四是依法履行特赦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对社区矫正对象特赦相关工作,筛选评审符合特赦条件社区服刑人员1名。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学习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成立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法制宣传、立案监督为契机,将宣传与摸排工作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涉黑涉恶专题知识讲座,警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公权力;组织干警参加区扫黑办举办的专项斗争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第一名。全年共召开扫黑专题会议8次,主持召开检委会5次、党组会议听取案件汇报6次,形成会议纪要11份,参加协商会议、协调会等6次;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4个、展板20余个,受理并移交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线索2件4人,提前介入涉恶案件1件4人;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件4人,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4人,成立专案组,自行补充侦查提取笔录60份、书证2份,提起公诉1件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针对办理该案过程中的未依法履职的行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相关单位回复;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向堆龙德庆区扫黑办移交线索4件4人,目前均已办结并得到回复。
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各项工作模式,稳步推动未检各项工作。专门设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未成年人办案组,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负责承办未成年人案件,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子系统,实行未成年人办案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全年共受理未检案件5件5人,其中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通过“法治微课堂”和“知识竞赛”形式,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共同探讨如何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案件发生,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把教育引向深入。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2019年,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条,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并收到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黑心棉”和“非法采矿”两条线索,分别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均得到责任单位的回复并且进行了整改;针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的“17批次食品不合格”线索,调取相关执法材料、了解行政处罚情况。经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审议决定通过,建立了公益诉讼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使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区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检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检察院进行民主决策的法定机构,是人民检察院的业务决策机构,是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为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司法责任制下检委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会议过程中的委员签到、讨论、表决等工作都在系统中被实时反馈并记录在案,使检委会工作全程留痕。全年共提请议题37件,其中议案36件、议事1件,召开检委会会议30次、检委会学习4次。
三、准确把握新形势,注重党的政治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
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学习会18次、专题研讨会6次,观看红色教育片5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次;积极参加拉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8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文艺演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并都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主题教育应知应会闭卷考试,派出干警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演讲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制作主题教育活动展板,积极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区委主题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莅临我院指导工作5次,在检察内网增设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并及时发布主题教育学习资料及简报信息41条。
强化党建工作统领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坚持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组织召开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5次,积极开展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督导工作;集体组织收看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式、庆祝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大会直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直播;开展学雷锋日敬老院志愿活动、清明节缅怀先烈、“检企共建”、院内义务劳动等系列党建主题活动11次,开展书记讲“党课”4次、党员“政治生日”活动6次、谈心谈话60余人次,参加党建工作培训12人次,组织全院党员干警进行政治教育学习、观看教育影片48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按季度更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全体党员干警下载、学习“学习强国”达到100%,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注重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借助党务公开栏、检察内网等平台,公开党组织重大决议以及相关信息,共收缴党费4972元,投入党建经费77000余元。
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一岗双责”,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2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6份,谈心谈话60余人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坚持做到一把手末位发言,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严格组织纪律,严格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在公务派车中严格落实“派车单”制度,不定期检查公车停放和出行情况,无任何违纪情况发生。
四、全面提升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着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为加强检察官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明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及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二批检察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考试、考核及自治区遴选委员会审议,第二批员额检察官确认入额1名、保留员额2名,目前员额检察官共12名,成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12个办案组,全年共办理案件179件(含积存案件15件),院领导亲自带领办案35件。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职能。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将人员与机构进行整合,上报成立五大部相关材料。根据高检院将检察职能系统的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将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为做好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本院实际情况,不断研究如何做好机构、人员、业务三整合,为科学合理、衔接顺畅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任务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提高政治素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精准落实区市两级院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加强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年初向上级检察院上报2019年各类培训计划及数据,分级分类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培训,派出业务骨干参加 “岗位练兵、以案代训、模拟演练”及各类业务培训等活动32人次、检察业务视频培训50余次、中检网学习195人次。
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司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和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全面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广网上阅卷和会见,全年接受律师网上阅卷11件,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4件,接受申请会见、听取意见要求,推行电子卷宗,已制作案件249卷14782页,实现了电子卷宗为案件承办人和辩护律师提供高效、安全的工作便利。严把涉案财物的“入口关”“流转关”“出口关”,切
实加强对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的管理,形成信息登记、单据打印、流程管理、查询为一体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对涉案财物流转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办案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五、强化内外监督为动力,推动阳光检务,不断健全检察权依法运行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以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案件受理分流职责,所有系统内办理的侦监、公诉案件均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受理自动分流,适应大部制改革要求,针对各业务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调转并配置了相关业务权限,要求各办案单元里的承办人员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对权限设置、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数据修改、流程操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助推动力,开展“检察开放日”交流活动,邀请劳动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按照程序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专题汇报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3次;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程序性信息114条、法律文书50份。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微检务平台和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及典型案例信息400余条,做到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小康建设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组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入户6次,对29户建档立卡户落实就业需求统计、更新“明白卡”等帮扶措施,为群众宣传、讲解国家的脱贫政策9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优先录取3名堆龙籍大学生担任我院书记员,结合驻村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为马镇措麦村解决实际困难共投入资金10万余元,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干警忠于使命,扎实履职,获得市级、区级集体和个人荣誉17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改革叠加、法律修订,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上,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履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还没有完全达到充分协调发展的要求,仍需努力;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队伍整体素能还达不到新时代检察发展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纵深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强检,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堆龙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堆龙工作大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准则,紧紧围绕堆龙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政治属性摆在第一属性的位置,组织检察人员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将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成为一支让党中央、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
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为2020年底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司法保障;努力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任务;坚持信访事项“零搁置”,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处理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维稳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探索创新途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堆龙德庆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司法改革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扎实做好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减少社会对抗。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衔接配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为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实施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水平,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方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加强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聘任制书记员管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以案代训、模拟演练”等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业务技能;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和管理,逐步推动办公、办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凝聚力量、不断奋斗,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堆龙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