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为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和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
2、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3、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侦查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案件中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
4、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的权力。
5、刑罚执行监督权。对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及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6、民事审判监督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的权力。
7、行政诉讼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以及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其中包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权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实有人数36人,领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公共预算为1684.51万元,支出1684.51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38.62万元,其中 221.11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0年预算总收入1684.51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84.51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38.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20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05.65万元,占比预算总体7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9万元,占比12.38%;卫生健康支出78.04万元,占比 4.63%;住房保障支出92.23万元,占比 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305.65(类)万元
检察(款)1305.65万元 行政运行(项)1174.01万元 其他检查指出(项)131.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59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98.6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8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76万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9.9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55万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2万元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9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78.0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2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28万元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56.76万元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6.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92.23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款)92.23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92.23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8.15万元、印刷费1.01万元、邮电费1.97万元、手续费0.17万元、差旅费0.98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73万元、通讯费5.32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及工会经费14.19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和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0年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无预算安排;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预算为1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动。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我院预算收入1684.51 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463.4万元,221.11万元为上年结转。2019年预算支出为1684.51 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我院公共安全收入130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84.54万元,上年结转22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08.59万元,卫生健康收入78.0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92.23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我院基本支出为1301.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2.38万元,包括上年结转7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0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3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为383.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3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50.48万元。包括办公费8.15万元、印刷费1.01万元、邮电费1.97万元、手续费0.17万元、差旅费0.98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73万元、通讯费5.32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及工会经费14.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预算内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我院资产总额1763.8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272.55万元,车辆数为8辆,价值175.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我院2020年共计对三项项目支出制定绩效目标,其中包括检察业务经费、机关后勤管理经费以及书记员工资经费。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制定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等效益。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我院2020年度预算内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院2020年不存在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