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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第三检察部与未检办联合开展 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时间:2021-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全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针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更好地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未检,保护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并对疫情“源头”进行防控。

         

         

         

         

         

         

         

         

          近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院未检办经过前期的摸排调研以及制定相应计划,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在辖区内开展了联合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行动主要针对我区境内的校外培训机构、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教师是否持证上岗、服务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以及疫情防控是否做到位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经对3家校外培训机构、8家网吧、3家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后,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部分教师无证上岗,以及“聘用教师登记表”中登记内容不全,无辖区派出所及教育部门的审批意见。检查当天部分培训机构无安保人员,且未对安保人员进行初审,班级内未按照相关规定制作防护栏,场所内消防设施过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校内培训人员对消防设施不会使用,消防安全标识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日常消毒情况及体温检测情况存在登记不详、不清,未能定期消毒等情况。部分网吧存在证照过期及超范围经营,实际上网人数与登记内容不一致,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熟食加工而销售加工熟食,操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销售过期食品,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堵塞,未成年人在网吧逗留,未在显眼的位置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牌等情况。部分酒吧存在未在显眼的位置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牌,致使某酒吧内存在家长携带未成年入内的情况,入场身份信息、提问登记等不规范并存在提前登记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检查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教育、要求及时整改,并劝未成年人离开娱乐场所。从源头上保障了未成年人及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场对管理人员及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属进行普法宣传及教育引导,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今后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担负起教育和监督孩子的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根据存在的问题向相应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为关心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的同时为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贡献检察机关应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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