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林芝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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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林芝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林芝市人大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院在职人员84人,现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组、政治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法警支队、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检察处、林业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公诉1处、公诉2处、侦查监督1处、侦查监督2处、林芝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监察室、林芝市人民检察院驻波密监狱监察室。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67.91万元,支出合计2925.4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37.31万元,增长39.43%,支出增加804.07万元,增长3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收入、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办公楼维修,收入、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院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总计2917.72万元,决算数3667.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合计2917.72万元,决算数2925.4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37.31万元,增长39.43%,支出增加804.07万元,增长3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收入、支出增加;完成信息化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办公楼维修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三、2018年度决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667.9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58.7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037.31万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收入、支出增加;完成信息化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办公楼维修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5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拨款收入2638.35万元,占83.53%,系本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收入和其他检察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收入269.62万元,占8.53%,系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38.91万元,占4.40%.
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11.83万元,占3.54%。
2018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2.22万元,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经费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6.98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院支出年初预算数2917.72万元,决算数2925.47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7.75万元,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发放“双百人员”补差工资,司法体制改革增加绩效工资,申请追加人员经费。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804.07万元,增长3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收入、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办公楼维修,收入、支出增加。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2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03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229.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7.31万元),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68.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2405.11万元,占82.21%。较年初预算减少218.4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2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减少4.3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社会保险调整基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91万元,占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1万元,原因是年初有上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经费结转,年初此类预算金额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9.72万元,较上年增加380.2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调津贴,司法体制改革增加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7.31万元,较2017年增加177.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信息网络建设、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相应支出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2018年度人员经费共计2229.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3.25万元,津贴补贴1044.81万元,奖金131.99万元,伙食补助30.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6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1.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5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2018年度公用经费共计支出327.31万元。其中:办公费19.11万元,印刷费0.9万元,水费7.08万元,电费35.26万元,邮电费16.89万元,差旅费24.8万元,维修(护)费11.19万元,培训费6.1万元,工会经费17.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1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无变化,年初无预算。
六、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75万元,年初预算58.75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少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较2017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驻村点改至墨脱县,交通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7、2018年度均未发生此类业务,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支出数0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发生此类业务,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7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查办案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增加2.14%,虽然较上年度增加,但严格控制了增加幅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辆,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75万元,较2017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6万元。
七、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92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03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68.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为12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计12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较上年政府采购支出减少了1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已采购办公设备,本年除采购智能档案室设备外,无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需求。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679.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01%,固定资产5682.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3.99%。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正常运行。保障检察院办案业务大楼电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运行,保障办公大楼水电开支、基础设施维护,检察院各级干警工资、差旅、休假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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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