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民生福祉、民族复兴,是党的初心使命所系,也是奋斗的全部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随着检察改革深化、“四大检察”落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工作发展进入新阶段。工作团队成立以来,林芝市检察机关立足“四个一”目标要求,围绕“两抓一建”工作思路,关注校园及周边安全、未成年人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各种监督方式融合运用,促进社会治理的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按照区检院的统一部署,扩大试点范围、确定重点项目,打造试点工作升级版。试点院由1个增至8个,辖区覆盖实现100%。围绕工作重点,团队引导试点院对外与公安、法院、共青团等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对内与刑检、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交、协商沟通、衔接支持等机制,提升试点工作成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司法理念,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全年共办理监护侵害民事权益保护案件1件,现已移送工布江达县法院审理;全面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提供司法救助金3万元;针对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强化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制度,“点对点”“手把手”具体指导辖区涉未成年人问题检察建议;草拟《关于询问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主动“补位”,探索创新,市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发现监护侵害线索同步开展专项监督,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妥善解决监护问题。落实“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建设,拟在市人民医院建立全市首个市级“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示范点,现已完成项目选址、测量及初步概算工作。各县(区)已建立未检工作室4个,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努力破解“取证难”,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涨知识
附条件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加强“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疏堵点、破难点,着力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变成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效能的过程。市检察院邀请市监委、教育、司法、团市委、妇联、民政、公安等单位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疑难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就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周边商户和流动摊贩进行排查,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监督整改落实,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监督有力促治理长效,以治理长效促保护常态。波密县检察院对辖区玉普乡小学食堂卫生管理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依法向教育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学生在校用餐安全。朗县检察院就辖区金东乡祥玉超市货架上存在过期食品和临期食品未单独摆柜情况,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监管力度,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察隅县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超市、小卖部等烟草零售经营点未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经层报自治区检察院审批同意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专项整治,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团队还与市教育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消除校园“危险源”、净化周边“有毒物”、筑牢安全“防火墙”,全面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未检社会影响。工作团队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多维度创新宣传路径,提升校园安全建设和学生安全自护能力,不断将宣传内容向法治概念、法治思维教育延伸。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讲好未检故事,全市未检干警以“七五”普法宣传为契机,利用关键节点、主题宣传日,在辖区广场播放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聚光》。根据未成年人法治建设需要,团队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已自制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两部小视频。立足办案,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撰写《林芝市检察机关近五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报告》,就犯罪年龄、涉案罪名、犯罪动机、发案时段、作案方式等进行分析,通过类案通报、联合调研、定期座谈等方式,向教育部门通报刑事类案件现状、犯罪成因、预防需求。继续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期将实现全市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未检检察官(助理)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今年以来,两级院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送法进校园42次。



校园普法,我们是认真的!
未成年人检察是一份阳光的事业,未检检察官守护的是祖国的明天,做好新时代未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林芝未检人将有序推进统一集中办理,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咬定优势项目持续发力,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现、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场法治教育工作中,真正收到教育、感染、影响每一个孩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