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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全市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并作出判决 |
时间:2018-11-22 作者: 新闻来源:SRC-822311103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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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巴宜区公安局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孙某、田某涉嫌留容卖淫一案,经承办人审查发现嫌疑人田某的行为属于职务犯罪,遂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巴宜区监察委员会。同年8月23日,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移交我院审查起诉原巴宜区公安局辅警田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我院于同年9月14日依法向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巴宜区法院于10月11日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全市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办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刑事诉讼法》尚未修改,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分管副检察长办理该案并出庭支持公诉。在办案过程中,既做到了依法依规办理,又进行了大胆实践,努力将此案办理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进一步打击职务犯罪,探索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办案协作,完善衔接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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