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一起案件中存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11月5日履行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我院于2021年1月7日向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被告人非法捕猎的行为违反野生动物法规,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损失、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不仅追究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还会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提出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以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同时将大力发挥普法职能,促进社会公众提高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