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林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尼玛次仁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简案快办模式,优化配置刑事诉讼资源,科学节约诉讼成本。近日,巴宜区检察院采取刑拘直诉方式,在24小时内完成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3月8日我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因其不符合逮捕情形,本院及时与同级法院对接,建议该案适用“刑拘直诉”。本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相关证据、制作审查报告,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3月9日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3月10日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当庭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三千元,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案办理过程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期限和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积极适用“刑拘直诉”,分流繁简刑事案件、缩短办案期限,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下一步充分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积累了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