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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5  作者:  新闻来源:巴宜检察  【字号: | |
          

        巴宜区人大二届三次

          会议 材 料 之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3日在巴宜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第八批援藏工作队的无私援助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信心深化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忠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巴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1116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来我院调研指导,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思路、有创新、有亮点、有作为的肯定。

          一、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新时代检察机关正确政治方向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活动和“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十九大知识竞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抓好政治建检和从严治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全年开展理论学习37次,支部学习42次,撰写心得体会80篇。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在20186月第九期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班上,国家检察官学院专门安排课程,听取我院基层党建经验介绍,并组织学员147人到我院实地参观进行现场教学。

          二、主动服务大局,凝心聚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树立大局意识,为服务人民安居乐业和保障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坚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8人,依法办理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隐匿会计凭证,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经济发展。强化服务举措,针对各类企业举办法制教育讲座4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巴宜绿水青山。开展巴宜区旅游环境专项检察工作,针对景区景点存在的环境方面突出问题立案审查11起,发出检察建议11份。积极开展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前往各乡镇开展生态走访6次,开展生态检察宣传4次。结合我院办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实际,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百巴镇色贡村设立占地约10亩的补植复绿基地,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食品安全“护苗”专项检查活动,调查走访校园周边商店、小卖部、餐饮服务行业等30余家,针对“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 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获得人民群众纷纷点赞。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办理涉恶案件13人,办理打非治乱专项案件916人,依法批准逮捕81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6件。20184月,我院办理强某某非法经营立案监督案件,本案三名涉案人员驾驶油罐车流动买卖柴油,将大批柴油储存在附近村庄院落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于20177月至10月、20183月从事成品柴油买卖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我院通过履行监督职责,既不让黑恶势力漏网或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案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紧贴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法治进校园”“民族团结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20余场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提供咨询400余人次。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50余家区、市、其他地市和四省藏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达4000余人次。基地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定为林芝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积极预防矛盾化解。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范围内规范化水平较高的“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让检察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到高检院等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件次,受理咨询36件次协调林芝市院办理我院司法救助2件,救助金额5万元。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选派10名干警进驻5个行政村,对3501426名群众进行面对面服务,多渠道解决为民办实事资金91.6万元,化解矛盾纠纷53起,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次,开展防电信诈骗专题宣传4场次。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服务群众。

          

          三、突出主责主业,戮力同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8100人,受案数量同比上升26.7%,批准逮捕5376人,不捕15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104人,同比下降1.6%,向法院起诉6193人。成功办理了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涉案人数众多的阿某等19人盗窃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7人;对依法可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不起诉4人。今年我院办案量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量的61.5%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对珠某强奸案、李某抢劫案、次某故意伤害案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宽缓处理的同时进行不公开训诫,劝勉被训诫人改过自新,敦促家长加强监督教育

          (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今年共办理立案监督6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4次,与区公安局开展案件侦查经验交流活动3次,制发检察建议5份,向区法院发出量刑建议60件,法院均予采纳。

              (三)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从观念上、力量上重视民行工作,切实提高监督效果。加大了诉前检察建议工作力度,我院今年公益诉讼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现已结案。办理全区首例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有效警示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办理全区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较好地维护了公共利益,开启了全区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的新起点,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2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43次,并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模式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检察转变,形成日常检察为主、专项检察为辅的工作格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人,采纳3人。

          四、全力改革攻坚,与时俱进完善检察运行机制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我院按照区检院和市院部署要求,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克服困难,先后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41名人员分类定岗、11名员额检察官等级确定和3名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工资套改和绩效考核奖金兑现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入额办案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一线办案部门,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承担办案任务,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今年,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案件5963人,比去年增长93%

          (二)畅通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合力。一是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按照要求于1月份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完成9名编制和3名人员转隶。二是同区监察委共同建立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制度》,努力做到职务犯罪调查与职务犯罪审查工作的无缝衔接。三是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3人。其中,原林芝地区林业局调研员、西藏林升森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次某挪用公款、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一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此案正在审查起诉中;另一起案件系我院在审查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遂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委,我院依法向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法院已对该案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系全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例有罪判决案件,案件的成功办理为进一步打击职务犯罪,探索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办案协作,完善衔接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深入推进自身监督机制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案件评查41件,发现各类问题70多个,并及时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承办检察官,以工匠精神打造司法精品。持续发挥自媒体对展示检察工作的窗口作用,及时宣传展示业务工作情况、工作动态和检察官风采。今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8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公开法律文书46份。共通过案件信息自动告知系统向承办检察官及律师推送案件信息10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信息273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40条。在今年11月“走进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网友直播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检察日报》也同步进行报道,展示了我院检察工作的规范严谨,以及干警的良好风采。做好律师接待。今年共接待律师40余人次,安排律师阅卷20人次,提供电子卷宗32册。

          五、强化从严治检,驰而不息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一)着力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30余次,每周二组织各部门开展“检察课堂”活动20次,参与人数340余人次。 选1名业务骨干赴广东挂职交流、实践锻炼;2名广东“双百计划”援藏干警到我院传经送宝,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     

          (二)常抓不懈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廉政知识测试一次,开展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集中学习等活动16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引导全体干警心中有纪,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我院通过积极争取、主动对接,在东莞市检察院对口援助下,完成总投资94万元,包含赃证物管理室、电子卷宗室、案件信息自动推送系统在内的“科技案管”项目建设,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化的基层院赃证物管理室。按照要求对智能化案件研判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更新升级,并着手实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和机房改造项目,为打造“智慧检务”、开展好信息化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全面接受人大监督

          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走访全国人大代表2人。迎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司法改革专题调研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视察检察工作8,认真听取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巴宜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汇报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4次,积极争取支持。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联系点”、“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联系点”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第八批援藏工作队的无私援助,得益于各位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巴宜区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向各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尚未打开局面;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持之以恒,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应对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检察院总体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纵深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实施智慧检务,着力建设过硬队伍,为巴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讲政治、守规矩上下功夫,深化政治建检新内涵。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政治纪律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在顾大局、保平安上下功夫,应对社会稳定新挑战。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作为,服务建国70周年大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

              三、在抓重点、创特色上下功夫,服务我区经济发展。  

              突出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侵犯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力维护生态屏障和舌尖安全。继续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做好群众工作。

              四、在攻难点、补短板上下功夫,推动检察监督新突破。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深化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落地落实,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五、在强业务、提素质上下功夫,展现检察队伍新形象。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与对口援助检察机关深度合作,大力推进“智慧检务”。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拓宽沟通渠道,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坚定信念、把握机遇、凝聚力量、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巴宜检察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建设“五个巴宜”,实现巴宜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12309由过去的职务犯罪举报电话转型升级为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机关受理接待中心也相应变更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中心分为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向社会公众提供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等综合检察服务。

          2.公益诉讼制度20176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检察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的不当履职、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3.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人员。入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保障在押人员权利的一项新增职能,即人民检察院对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据自身职权或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机关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其目的是通过政府、社会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6.补植复绿基地使检察机关履行生态检察职能,创新生态恢复机制,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之一。基地主要用于因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失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当事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进行补植,开展生态修复。

              7.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注:与法院数据差异说明检察院统计的数据为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机关审理阶段的案件;法院统计的是法院审判监督的案件,统计区间不同,故两者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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