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工作,优化案件管理机制。近日,我院对口援助单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投资近30万元,帮助我院建成涉案赃证物管理室,并正式投入使用。


新的赃证物管理室采用保管区和管理区分割设置,保管区安装了除湿机、消毒机、温度湿度显示仪等环境调解设备,配备了密码柜、保险柜、防消磁柜等硬件设备。管理区配备了电脑、高拍仪、条码打印机、扫描枪、手持盘点机等专用设备。保证赃证物管理室恒温恒湿,真正做到赃证物在入库、出库与在库保管中无痕、无污染、无积压变形、无霉变。确保赃证物在入库、出库时状态、特征、信息一致,证据效力零灭失。此外应用涉案款物专用软件,将随案移送的物品按要求封存、入库登记,实现了网上登记与实物入库同时运行。

同时,我院制定了《巴宜区人民检察院赃证物管理办法》。对涉案赃证物的保管、移送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由案管中心统一保管涉案物品,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安全、准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