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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曲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九大专项行动”
        时间:2021-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察履职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检察初心。现结合检察工作职能,推出那曲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九大专项行动”。

             一、打通与群众之间“最后一公里”
              始于一域,意在全局。既解近忧,更谋长远。做好检察职能宣传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方式。
              1、立足检察职能,围绕重点工作,深入群众身边重点围绕群众喜闻乐见的话题,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在普法宣传中做好检察职能宣传。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在走访入户、走村送服务中体现检察担当,彰显检察初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就在我身边。
              2、立足本院实际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做好检察职能宣传的同时做好相关案件线索举报方式公布工作,力争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率,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检察担当努力破解“我市群众不知检察机关是干什么的”的尴尬处境。做好此项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符合我市现状,关系到全局工作。

             二、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强化群众诉求回应,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地落实。
              1、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类案件,案件材料不齐的,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或者邮件快递及时补充,检察机关具备自行收集条件的材料由检察机关协助补齐,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受理更便民。
              2、为方便群众反映案情,及时获悉案件进展,承办部门收到控申部门移送案件后,须在七日内告知群众案件承办人和联系电话;三个月内向群众答复案件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三个月未办结的逐月答复后续进展。
              3、在案件作出决定前主动听取控告、申诉人意见和建议,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及时组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公开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温暖。

             三、运用好亲情会见制度
              合法、合理运用亲情会见制度,让司法更有温度。
              1、亲情会见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项特殊保护制度,为了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中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让他们相互交流,进行亲情感化,帮助未成年人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从而迷途知返。承办案件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积极联系沟通相关部门,合法、合理运用亲情会见制度。
              2、秉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亲情感化,更好地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反思自己的行为,重拾生活的信心,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未成年人。同时,要注重家长和监护人法律观念和教育方式重塑工作,让家长和监护人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
              3、依法运用、整合各类资源,构建相关协作机制,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为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搭建一个“绿色通道”。执行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
              1、及时公布涉窨井盖问题线索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对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反映。
              2、会同住建局、文广旅局、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搭建整治平台,组织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
              3、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具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维修和加固,查漏补缺,加强防坠警示装置,对废弃的窨井及时监督组织填埋。
              4、建立权属单位问题清单,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并督促推进。

             五、助力民营企业规范发展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1、对涉知识产权案件,被侵权企业或个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可以通报检察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检察机关将及时跟踪、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从民事、行政保护的角度提供咨询服务。
              2、公布检察机关服务热线,畅通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涉法诉求反映绿色通道;成立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检察法律服务,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六、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1、通过公布检察服务热线、群众来信和控申部门受理“虚假诉讼”线索,对公安机关查办的涉“一债多诉”“非法债务”“套路贷”等案件或者法院审判中、执行中的民事案件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接受举报。
              2、依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符合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条件的及时依法受理,筑牢司法诚信底线,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七、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1、行政检察的核心是监督办案,只有心无旁骛抓办案,一心一意谋监督,才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正道。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全面协调履行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行政诉讼监督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行政管理领域广,涉及法律法规点多面广量大,必须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 把握监督边界,特别是要把法律适用的审查监督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程序规定、监督规则和法律适用规则,守住法治底线。探索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上级院行政检察部门指导协调作用,建立行政申诉案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反馈等机制,形成检察监督合力。
              2、要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做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提高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努力在办理引领性和典型性等精品案件上下功夫,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完善精细化阅卷审查模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 ;坚持智慧借助,建立和依托行政检察专家委员会制度,邀请法学专家、专家型法官、律师以及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咨询和研判 ;对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探索行业专业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善于借助外脑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要加快办案进度,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规范行政诉讼监督中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核、送达、反馈及质量、效果评估,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争取双赢多赢共赢。
             3、做好行政案件申请人服务工作,减少申请人的诉累。案件承办人在受案三日内要告知申请人案件承办人和联系方式,利用现代化信息传输工具,让数据、文件多跑腿,主动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意见,在与申请人和行政机关在保持良好沟通的基础上,面对面搭建化解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申请人确系家庭困难的,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

             八、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1、制作“律师权益保障卡”,公布律师接待专线电话,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后及时处理、反馈。向律师主动推送流程节点变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实现律师执业“最多跑一次”。
              2、持续优化律师那曲市区域内阅卷工作机制,探索实现区域内异地阅卷。
             九、“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操心事、揪心事、忧心事。
              1、突出监督重点,统筹推进法定各领域协调发展。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深化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做深、做细、做透各重点领域办案工作。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全覆盖。落实民法典精神,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等的合法权益保护,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民生、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
              2、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保护、扞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旨,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农牧站)、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出售的生牛肉、生羊肉、生猪肉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严防生产经营病猪、死猪、僵尸猪肉、来自疫区生猪肉流入市场。专项检查区域内超市、商店内是否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农牧区范围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校园周边是否有流动摊贩、所售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不合格食品退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前往各县幼儿园、寄宿制小学、中学专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来源、储存方式、餐具消毒等各个环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情况,学校提供的食品、午餐肉、肉类、食用油、米、面是否过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专项检查网络餐饮生产者资质,梳理、摸排外卖平台上的商家有无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深入药品销售店,重点检查药品的采购记录、销售台账、拆零药品的管理、处方药品是否按规定销售等内容,督促经营者要严把准入关,确保销售的药品来源渠道合法正规。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要通力协作,形成检察合力,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3、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源头意识”、坚守“江源初心”,始终把守护好高原净土、净水摆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龙头位置,加强与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和城建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的协作互动,发挥我市“河长制+行政单位”的领导统筹作用在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上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合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重点办理一批非法采砂,倾倒危险废物(废旧机油等)、医疗废物,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严重影响河道环境和泄洪安全影响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

         

                                                                                                            那曲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办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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