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宏东一行深入日喀则市院和桑珠孜区、白朗、定日、拉孜等县院调研控告申诉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市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次仁罗布陪同调研。
调研中,调研组每到一地都听取控告申诉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检察听证室和信息化建设,深入了解检察履职、案件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陈宏东强调,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矛盾纠纷化解桥头堡作用,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在平安日喀则建设上不断贡献检察力量。二要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决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要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时,邀请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着力提升司法决策透明度。四要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面排查筛选,做到“应救尽救”“上门救助”,确保申请人能够获得及时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公平正义。五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主动深入村居、学校、寺庙、机关等进行宣讲,为群众构建方便及时信访渠道,避免因信息不通而导致越级访、非正常访、重复访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