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凝聚司法办案合力,11 月 18 日下午,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次仁多吉同志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次仁多吉同志在听取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情况汇报后,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力抓手,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对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构建良性共赢的检法关系新格局,共绘法治“同心圆”,次仁多吉同志表示,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打造成法检双方学习交流和沟通协调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构建法检两院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体现法检两院共同的政治责任、司法担当,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为服务保障日喀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