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对我区城南街道德勒社区嘎布杰沟进行回访时发现,沟内原有的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该案件源自2021年3 月2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院线索管理部转办线索“在本市八居委检查站往318国道方向100米处存在水渠垃圾处理不到位,雨季存在堵塞隐患。”
接到该线索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作出立案决定。经调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德勒社区嘎布杰沟内有车辆正在倾倒建筑垃圾及其附近存在成片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四处飘散,且一直无人清理,该情形违反了《日喀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
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属地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定时限内积极履行职责,该区域垃圾得到了有效的清理。恢复了往日的干净整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下一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所盼、所需,为市民营造美丽、宜居城市做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