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刘志刚同志不再担任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同志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扎桑主持了会议,宣读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提名刘发林同志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决定》。
离任检察长刘志刚表示将在新的岗位上始终恪守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他回顾了在山南市检察院十年来的工作,真诚感谢区党委、市委、区检院和山南两级院给予的关心支持,感恩领导班子团结配合,感恩全体干警的辛苦付出。离别之际,刘志刚检察长深情地说,无论走到哪里,无论身在何处,将倍加珍惜并永远铭记同志们的支持帮助,倍加珍惜并永远铭记与同志们结下的深厚情谊。祝愿山南检察工作在刘发林同志的带领下打造出山南检察新品牌,创造出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刘发林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规矩讲团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市委权威、拥护市委决定,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努力创建学习型、勤政型、事业型、廉洁型、团结型班子和队伍,不断提高班子的驾驭能力和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山南检察高质量发展。他希望同志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党组工作,合力打造山南检察新品牌,完成好山南检察新的答卷。
会议最后,扎桑常务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班子作了表态发言,并要求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端正态度,敢于担当作为,服从组织安排,全力支持配合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