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干警行为举止,加强党性修养,6月16日上午,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在家院领导及市院在岗干警参加了考试。
考前,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白玛曲珍宣读了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要求参加测试的干警积极对待,遵守考场纪律,请假、出差未及时参加考试的干警必须延后补考。
通过此次考试,全院干警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将两项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用两项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切实将两项条规入脑入心,将《准则》、《条例》作为工作指引,培养自身危机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促进政治素养提升,为廉洁从政、廉洁从检、保持检察机关党的纯洁性,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