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山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在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在湖南、湖北、安徽三省检察机关的无私援助下,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指导检察实践。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重点,站在服务山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严格法律监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努力为“小康山南”、“平安山南”、“法治山南”、“清廉山南”、“和谐山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传达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持把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专题学习宣讲,抓紧抓好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三会一课等活动,丰富创新载体,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落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党的新理论、新思想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局势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充分履行打击、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7件163人,批准逮捕69件1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9件224人,提起公诉123件175人。
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西藏稳定的重要基石。坚决打击分裂犯罪活动以及煽动造谣、影响大局稳定的犯罪。批捕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3件4人,起诉3件3人。
维护公共安全。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件22人。起诉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3件68人。起诉毒品犯罪14件18人。
维护经济安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合同诈骗、保险诈骗、强迫交易犯罪3件5人。办理全市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1件2人。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铁腕惩治腐败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动员令,加大办案行动统一指挥、办案力量统一调配的力度,强化信息引导侦查意识、侦查一体化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协同协作侦查理念,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7件33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分子,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由于办案力度大,效果彰显,开创了西藏反腐的“山南模式”,在雪域高原打出了声威,西藏检察机关侦防部门经验交流总结会暨2017年侦防工作推进会在山南市召开,全区兄弟检察院来山南学习借鉴经验和做法。
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3件28人,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4件5人,所查办的案件占全自治区案件80%。查办大案21件28人,要案5件6人,大案要案占全自治区案件90%以上。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84万元。
突出查办窝案串案。采取“一案一组,窝案串案相互交流”的办案模式,立案侦查了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贡某某、总经理旺某、财务总监普某某等三名国企高管贪污贿赂犯罪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1848.5万元。立案查处了一起涉案金额700余万元的国企高管贪污贿赂犯罪窝案串案。
专项查办涉农惠民案件。严查十八大以后发生在农牧民群众身边,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妨害涉农惠民政策落实的个别惠民部门“微腐败”、“蝇贪”、“蚁贪”案件。共立案查处妨害涉农惠民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13件14人,深挖基层群众身边的“蛀虫”,有效保护了国家项目资金安全,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深层次预防职务犯罪。反腐重在预防,预防才能治本。我们综合运用多元化机制预防廉政风险,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免疫力”,构筑廉政“防火墙”。一是开展专项资金预防调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选派120名干警深入12个县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项目资金预防、服务优化发展专项预防调查,着重对各县区乡村项目建设进行了专题调查,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0件11人,渎职犯罪3件3人,并逐案分析腐败背后的制度漏洞,从扎紧制度篱笆,加大招投标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共同监督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裸视、透明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对策。在此次预防调查中,我们深感资金落实是关键,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是重点,资金重要,更重要的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制定《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预防服务优化发展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二是开展“不忘初心”廉政教育。加大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8场次,应邀到洛扎、乃东、琼结、隆子、措美等县区作了题为“不忘初心、担当作为”的廉政法制讲座,共有37批次1857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
四、加强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法律监督,推进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5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狠抓抗诉监督能力建设,坚持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刑、诉讼程序各个环节全面同步审查,把握抗诉要点,提升抗诉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全年受理二审上诉案件21件32人,受理二审抗诉案件2件2人,抗诉1件1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类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份,全部被采纳。依法审查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文书280余份,排查公益诉讼线索98件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变传统监督为服务监督,制定《服务保障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专项大联查工作方案》,对12个县区30余所学校、20余家诊所药店联合检查,对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职责,发出8份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履行职责。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2人,建议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被采纳。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2件2人。开展巡回检察,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约见在押人员15人次,开展安全检察10次,查处收缴违禁品7件,提出纠正意见7条。监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19人。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审查财产刑案件2件2人,督促公安机关返还在押人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1.3万元。
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
法律监督既有政治属性和法律属性,又兼具社会治理功能。我们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加强监督主业的同时,积极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推进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积极参加社会治理。一是成立专案组调查“4﹒20”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对“罢运”事件过程、原因进行梳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了对策意见,为市委、市政府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全市出租车恢复运营。二是积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环保整治,自觉在大局中找准方位,精准对接,全面融入。三是制定出台《关于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提供法律咨询3次。
打造民生检察。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幸福、谋福利。一是积极参与驻村工作。按照市委整体部署,两级院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为困难群众谋实惠、谋利益,选派84名干警赴17个驻村点开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共投入资金3700余万元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2017年共筹集资金500余万元解决民生问题。与驻村联系点贫困家庭失业人员签订了扶贫用工合同,共聘用45人。二是设立乡镇检察联系点。琼结县检察院创新举措,在乡镇选聘检察民益联络员,面对面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处理。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问题进行梳理,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1件16人。加强控申接待“窗口”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优化接待环境,制定联合接访机制,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为工作成效明显,市检察院、乃东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抓好维稳防控工作。把握重要节点,树立工作坐标,严格落实维稳防控、带班值班制度,两级院共出动警力8497人次,车辆1840余台次,确保3月敏感期、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期社会安全稳定。
六、推进司法改革,确保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推进有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加快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制定印发《全市检察机关改革实施意见》。遴选首批入额检察官100名,检察官助理79名,书记员60名。制定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构建公正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
开启检察长办案新常态。检察长带头办案既符合司法改革的基本要求,又能体现司法的亲历性。两级院检察长主动带头办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共办理案件6件6人,起到了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
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隶人员座谈会精神,两级院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转隶工作,研究制定转隶方案,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召开两级院转隶工作动员大会,与在家的转隶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摸清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教育,解决存在的困难,打消顾虑,形成了共识,并转隶25%人员到位。
七、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队伍是检察事业的中坚力量。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政治过硬和作风过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首要之责、份内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优化调整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设置,坚持支部建在办案一线。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采取“人才+案件”实训模式,深入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全年共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69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选派191人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重温党的革命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院检察长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坚定政治信念。
认真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三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两级院党组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三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的巡视,突出“政治巡视”定位,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我们照单全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定点定时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切实将建议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重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2名,共监督案件12件。
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规范高效。依法开展案件受理、审查和分流工作,严把案件进出关口,加强统一业务流程监控,严格涉案财物监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共接待律师59人次;不断提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规范化水平,共进行风险评估256件次,监控预警案件64件,流程监控56件,提出监控意见33条,发出监控流程通知书1份;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基层院各类案件168件,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拓展检察工作覆盖面。创办《山南检察》刊物,向全区检察机关、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各县区分送600余本。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平台、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全年共发布信息850余条,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关注量居全区检察机关前列。积极与正义网公司协调,基层院门户网站先后建成,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
夯实检务保障基础。加快推进市检察院技侦楼项目建设,打造完成了具有西藏特色、山南特点的初心教育厅项目。委托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移动检务办公系统。为市纪委办案提供技术支持,进行手机数据恢复取证12次,提取犯罪嫌疑人删除的信息1万余条。配备侦查设备、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科技与检察深度融合。
八、坚持“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检察受援工作
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人才、教育、文化、信息科技和项目资金等“六位一体”援藏工作格局,在业务受援方面,从三省检察机关分别邀请侦监、公诉业务专家赴藏授课,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在干部人才受援方面,湖南、湖北、安徽选派近30名业务专家赴藏“传经送宝”,指导办案,进一步增强两级院自身“造血”能力。在教育培训方面,两级院共选派200名干警到内地学习办案技能、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在检察文化受援方面,选派干警赴内地考察检察文化长廊、院史馆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理念。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宪法规定,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创新代表联络机制,听取代表意见,积极接受监督。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的结果,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检察干警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融合不够密切,法律监督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检察队伍业务能力与司法改革要求还有差距,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对今后开展检察工作影响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8年的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市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南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山南建设,为山南“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检察职能,积极破解发展难题,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山南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是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隶人员座谈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配合做好转隶衔接工作,确保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实到位。两家按照成仓同志要求,在转隶同志的办公、住房、交通等方面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
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加强检察教育培训,优化检察人才结构,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各位代表:发展之路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人民群众能安居乐业,站在新的起点上,始终贯穿不忘初心的情怀,饱含不负使命的决心,齐划桨,快行船,为全面推进山南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山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窝案】由一群掌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团伙,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
2.【串案】一系列不同的案件,作案手段、痕迹、物证存在联系,将这些案件放在一起侦破。
3.【微腐败】是一种公权力乱用的行为,小而且多,主要是指收受土特产、普通烟酒、接受宴请等行为。
4.【司法改革】主要指优化司法职权设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所进行的一项改革措施。
5.【“六位一体”】2015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上提出:从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个方面全面加强对西藏及四省藏区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