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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错那检察:首次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
        时间:2021-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529日,山南市检察院、错那县检察院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在错那县曲卓木乡曲卓木村举行德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联合救助的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5万元,传递检察温情,彰显为民情怀。

        错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布主持仪式,市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扎西旺堆参加,邀请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巴桑云旦、曲卓木乡副乡长罗珍白玛、曲卓木乡曲卓木村第一书记仓决、组长布琼参加。

        在仪式上,扎西旺堆副县级检察员、该院副检察长罗布分别宣读了山南市检察院、错那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在大家的见证下,向申请人发放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金4.5万元人民币。收到救助金后,申请人表示,因案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生活陷入了困难,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让所有家庭成员内心感受到了温暖,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之举表示由衷感谢,今后将保持乐观的态度,努力工作,让家庭重回正轨。

        该院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考虑到本院救助经费有限,遂申请人向市检察院报告。两级检察院审查认为,申请人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最大程度帮助申请人家庭。在办案过程中,市检察院、错那县院检察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检察干警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从申请的提出、材料的收集,到实地查看、救助金的发放,全程指导,主动调取,方便群众,力争通过救助及时解决申请人现实困难。在市检察院控申处全程全面细致指导下,该院成功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

        市检察院与错那县检察院加强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开展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最大功效,努力让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困难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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