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扎囊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工作大局,强化政治担当,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着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特别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创新理念、探索方法、健全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筑牢了生态保护检察屏障。近年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件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
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开启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模式。承办检察官在确保案结的同时,必须确保涉案未成年人拥有良好的思想状态、很好的回归家庭、校园或社会以及无再犯可能等,对涉案未成年人建立1人1档,持续回访帮扶。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向发力,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不被侵犯。对法院办理的民事生效判决、裁定、执行的案件中,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分类审查,确保未成年人权利得到保障。此外,紧紧围绕校园周边生产及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守护不停歇。
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机制落实到位,与团委、妇联等单位建立一体化、长效协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教育中心集亲情会见、心理疏导和普法宣传、社会力量帮扶于一体,做到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人、集体、社会等的预防、警示作用。积极培养小小法治宣传员,“小手”拉“大手”,全方位发挥教育中心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扎囊县检察院始终秉持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作为最理想的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争取扎囊县委、县政府支持。公益诉讼涉及面广,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扎囊县检察院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可持续开展。如履职中发现扎囊县两江四河流域林木种植项目完成情况部分不达标,但项目规模大,第三方审计费用较高,经请示汇报,县政府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作出了扎囊县检察院作为立案和办结的依据,最终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讲清形势,分析利弊,消除误解。如办理的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致使扎囊县主要街道和小区窨井盖缺损案件,“一把手”亲自办理,召集监管单位和权属单位磋商,沟通交流,减轻办案压力,各自认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各内设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从各类刑事案件中摸排案件线索,形成监督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