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暨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研讨交流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作了研讨交流发言。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二党支部书记蒋光全主持。第二党支部所属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战略节点、西藏工作站在新起点、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重要时期,全区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意气风发向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迈进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系统科学总结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西藏各项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刘发林同志在交流发言时表示,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
二要紧密结合检察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度融合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努力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上做文章,切实以政治“红心”引领业务“匠心”,引导全体干警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推进山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