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交流研讨会,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晓荣,第二党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依次结合实际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性交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新时代强音的关键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意气风发向着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迈进的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牢记大会提出的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十个必须”等方面重点工作以及党的建设等部署要求,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细。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王君正书记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举措、新目标、新要求,继续奋斗、砥砺前进、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深化认识,在深化认识中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好贯彻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上来,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紧密结合检察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把会议精神深度融合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努力推动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确保会议精神和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