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司法办案质效,11月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抽选3名安徽、湖南检察援藏干部对市检察院办结40件案件进行评查,并选取县(区)检察院46件案件进行抽查。近日,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案件评查组、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评查组向刑检部门反馈刑事案件情况,从市检察院所评查刑事案件看,大部分案件均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所判刑期在案件承办人量刑建议范围内,但案件中也存在着应监督而未监督、法律文书的制作需进一步规范、退查延期案件较多,个别案件退查质量不高、案卡信息填录不完整、个别案件实体方面存在着定性不准确等问题。
评查组针对案件具体问题,将评查情况逐一反馈给承办检察官,并建议下一步要加强对下级院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与以往不同,不仅列出案件程序方面的问题,而且指出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