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2021年12月22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山南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揭牌。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宗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共同揭牌。各县区检察院、公安局积极行动、密切配合,检警同步接力,截至2022年1月9日,各县区检察院、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