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王涛,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他勤勤恳恳、公正无私,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两次被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2017年被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王涛一直奉行的工作标准和原则。他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公诉、民事申诉和刑事申诉案件,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到恪尽职守不讲条件、勤勉敬业不求名利、勇挑重担不畏艰辛、惩治违法犯罪不徇私情。
“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理解,就是看我们是否能秉公执法,是否认真办案。”10余年来,王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涛在驻村工作期间,走村入户,了解群众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
2012年,他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主动联系施工队对受损的饮水工程进行修复,及时解决群众和牲畜的饮水安全。
2015年,一户村民房屋遭受雷击,导致房屋和财物受损,他带领驻村工作队冒雨前往村民家中了解受损情况,帮助村民向民政部门申请帮扶资金,切实解决了村民困难。
2017年,他了解到一户村民家有多名残疾人,家庭十分困难,他积极捐钱捐物,想方设法帮助增收致富。
……
王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影响教育引导当地农牧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王涛的身上展示出了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