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雪域高原平安发展
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王君正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王君正接受《检察日报》记者专访。
记者:2021年,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在这个过程中,您对西藏检察工作哪些方面印象深刻?
王君正:202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西藏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习近平总书记率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过去一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西藏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今天的西藏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
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积极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竭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印象深刻的有四点: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对党政治忠诚。传承忠诚奉献底色,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三更”(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以恪尽职守、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扞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中心做工作,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坚持用法治力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找准西藏检察工作在“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中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有效加强国家安全检察、民生检察、生态检察、边境检察工作,在推进西藏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坚守法治促公正,助力法治西藏建设。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对执法司法办案活动开展融入式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法律监督的刚性、主动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越来越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凝心聚力谋发展,高质量推进自身建设。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刻把握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自身特点,融合破解短板弱项,健全基础性、结构性、一体化机制,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新模式,为西藏检察事业发展夯实了根基。
记者: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将如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君正: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从百年党史、90年人民检察史中汲取智慧力量、明确前进方向,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治藏稳藏兴藏大局中思考谋划、研究推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人民检察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切实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西藏工作“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反分裂斗争新形势,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法治导向和底线思维,用足用好政策和法律,深入推进反分裂斗争,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认真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统筹起来,深化平安西藏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治乱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是自觉践行检察为民服务宗旨。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强化无私奉献、为民担当,在司法活动中时刻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新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各族群众发自内心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五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西藏。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主动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努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尚。
六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原检察铁军。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落得更实,切实推动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查作风、查责任、查落实、查漏洞”教育,推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努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