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朱雅频检察长作《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最大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推动新时代西藏检察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
一、坚持“一个引领”,谋划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
区检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坚持使命引领和使命担当相统一,深入思考谋划事关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的总体思路开篇布局和推动落实,力求在检察工作领域谋定后动,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切实履行察大势、谋全局、把方向、促落实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27次党组会、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1次检察委员会,既正确把握检察工作发展在新时代向更高形态演进的趋势性特征,又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在西藏的地方性和阶段性需求,把根本遵循转化为破解难题、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把检察要素资源配置到与职责担当要求相适应的领域和环节,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要求上来,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西藏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强化检察资源是党的执政资源、必须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理念,主动适应新时代“矛盾转化”“职能转隶”“工作转机”带来的需求变化,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扫黄打非、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大局工作中,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增强观察分析形势把握好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好政治风险的定力。邀请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打好“三大攻坚战”主题举办4次视频专题讲座,引导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精准对接发展稳定生态工作需求,明确把加强检察办案作为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的过程和基本手段,作为服务和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大局的基本途径,在司法理念、司法体制、司法机制、司法方式、司法措施上不断调整完善,努力与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实现同频共振。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着眼于发挥检察监督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结构要素功能和独特价值作用,自觉以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来推进把党和国家有关检察法律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的社会革命,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在把握和体现法治规律、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轨道上趋稳向上和行稳致远。聚焦检察监督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明确把补短板、强弱项作为深化检察工作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着力在破解检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结构失衡”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职能上下功夫、着力在助推各种监督形式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上下功夫、着力在实现检察业务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进检察监督业务全要素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不遗余力推进检察监督格局发生历史性变化和检察监督业务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
二、紧扣“两个矛盾”,服务保障西藏工作大局
全区检察机关深刻把握自身在治边稳藏和依法治藏中的重要地位,立足本职发挥法治在发展稳定生态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紧扣西藏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的社会特殊矛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在特殊矛盾表现尖锐突出的敏感时期和特殊节点,举全区检察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14人,起诉1752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坚决打击分裂势力内外勾联的嚣张气焰;抽调全区15%的检察人员驻守122个村居深化七项强基维稳工作,投入检力5万余人次、车辆8000余台次参与敏感时期综治维稳,为夯实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扫黄打非“三个专项斗争”,依法批捕50件123人、起诉41件86人。其中批捕涉黑恶犯罪13件54人、起诉5件34人;批捕涉非涉乱涉黄犯罪37件69人、起诉36件52人;加强刑事执行专项检察,共审查相关罪犯“减假暂”案件34人,对5名拟提请假释和社区矫正的涉黑恶罪犯提出不予假释和收监执行意见,均被执行机关采纳。三是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74人、严重暴力犯罪85人、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9人。四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不批捕553人,同比上升23.2%;依法不起诉329人,同比上升20.5%,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五是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检察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办案中注重以案释法,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193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57件。
——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推进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对物质文化的更高要求和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策取向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规范、引导、推动、保障作用,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03人、起诉99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着手研究制定西藏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构建廉洁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社会提供市场主体犯罪档案查询服务5464人次。二是深化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区情认识,积极参与美丽西藏建设。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手段,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依法起诉55人,同比上升34.2%;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的要求,依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安排,铸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检察利剑”,主动发现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3件,立案1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2件,依法提起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赢得法院判决支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做到四大领域全覆盖,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新增职责定位,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成为年度全区检察监督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最大的工作亮点。三是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惩治扶贫领域侵害惠农惠牧扶贫资金、侵犯集体产权和农牧民利益的案件8件25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依法发放救助金36.3万元;各级检察机关领导深入联点地区督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带队到178个村居结对认亲帮扶深度贫困户2042户,捐资捐物价值336.4万元,协调落实扶贫项目92个、资金1300余万元,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最大民生工程中展现检察作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药品安全专项检察活动,依法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犯罪2件3人。被告人王某、赵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在拉萨地区生产、销售伪劣食品金额达96万余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工作要求,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方向,有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6件34人,起诉32件53人,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38人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82人次,选派70名检察官兼任法治辅导员,部署全区检察机关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区检院向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转送高检院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护的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暴力”治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突出“三个围绕”,夯实转型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
全区检察机关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新部署,与时俱进解决好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在战略性、关键性工作上发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
——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摆在事关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强化其“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的导向作用,着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定位向法律监督聚焦、重心向法律监督转移、责任向法律监督压实、力量向法律监督倾斜,努力实现检察监督格局发生历史性变化和检察监督业务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的工作目标,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成为检察工作的关键词之一。全年受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7400件,办结7060件,同比分别上升27.0%和29.5%;检察监督业务发展一改单纯倚重移送受理监督、忽略发挥带有主动性的监督职能的局面,移送受理监督、依职权主动监督、当事人申请监督三类案源类比为84.3∶13.0∶2.8;检察监督格局一改刑事诉讼监督“一枝独秀”为三大诉讼监督“多元发力”,全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三类案件类比为87.7∶2.0∶10.3。
刑事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刑事司法正义,监督纠正侦查立案36件,同比上升71.4%;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7人,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不予批捕或者提出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建议39人,同比上升200%;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同比上升12.5%;监督发现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877人,同比上升10.7%;监督纠正漏捕漏诉8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8人,同比上升33.3%;提出量刑建议685件,人民法院采纳率为55.2%;监督刑事执行“减假暂”案件2868件,纠正“减假暂”不当10人。对81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脱管漏管专项监督,办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案件7件,同比上升600%;深入监管场所开展专项检查156次,同比上升15%。
民事检察监督以维护个案司法公正促进实现社会公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申请73件,依法支持监督申请10件,同比下降16.7%,不支持监督申请18件,同比上升80%;依法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请和提出民事抗诉10件,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理改判1件。
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申请7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行政调解书和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类案件2件;核查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案件1202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11件,采纳率达100%;行政公益诉讼“异军突起”,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得到市(地)、县(区)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共收集案件线索648件、立案269件,分别是上年的3.6倍和10.0倍;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1件,相关行政机关根据诉前检察建议限期整改率达到98.0%。被告人王某、赵某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获刑后,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从食品源头至销售环节倒查监管缺位问题,首次采取公开送达方式向3个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得到积极整改回应,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职务和岗位调整处理,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
——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着力优化检察职权和资源配置。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改革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一是切实把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在“职能转隶”中把握“工作转机”,开启向“聚焦主责、做精主业”转型进程。在完成职能、编制、人员、资产转隶的基础上,依法办结全部遗留案件29件36人、移交案件线索73件;加强纪法衔接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9件65人,已依法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9件9人,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斗争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二是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区情实际加强管理检察官员额,采取定额制配置方式,解决人员编制偏少的25个基层院的员额“低保”问题;全区继首批遴选入额780名检察官后,又顺利完成第二批120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配置到办案一线的检力资源已达85%、办案力量增加17%以上,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50.7%;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区检院主要领导率先示范,首次列席区高法审判委员会、首次承办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责,全区入额院领导办案量占入额检察官办案总量的23.5%;着力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首次对评查发现办案质量问题的3名员额检察官追责问责。三是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对接高检院关于捕诉合一、民行分设和单设公益诉讼、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应当设立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机构等要求,为建立符合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加紧调查研究和方案研制。四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对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针对检察产品“供给不足”与检察机关“等案上门”并存问题,以充分发挥带有主动性的监督职能为“小切口”,铸剑推进检察监督业务发展“大变化”,全区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发现监督案件或线索95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3.0%,同比上升138.6%,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核心业务;针对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管理粗放与责任机制不健全问题,着手完善能够体现西藏检察工作特点,符合科学、完备、务实、管用要求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五是扎实推动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带动检察监督方式和检察工作业态深刻变革。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检察办案内部监督,充分利用检察专线网“多在线上交流、少在线下跑路”,逐步变人工监督为智能监督、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
坚持诉讼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相统一,聚焦一些检察监督法律刚性约束不强问题,主动请示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党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大局工作中实现党委纪检监察监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贯通起来”的方式,落实增强监督合力的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察委与区检院会签《关于贯通纪检监察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批转交办检察机关的首例衔接监督案件已依法办结,为维护党委执法监督的权威提供检察专业性支撑。深化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全面落实《关于律师在检察环节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融合度;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聚焦西藏检察业务发展初级性、依赖性、粗放性特征明显与检察工作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和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问题,锲而不舍抓基层打基础。一是把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监督问题来体现政治担当,防止和避免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两张皮”。二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部署开展“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性修养锻炼;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组织开展全区检察系统内首轮巡察工作,区检院党组对那曲市院和区检院3个内设机构、各市分院对8个基层院进行政治体检,扎实做好整改问责“后半篇文章”,在传导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剑”作用;牢固树立在反腐败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检察机关更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察人员19人。三是加强检察舆论引导,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针对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前沿实际,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和与达赖集团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承诺不参与宗教活动;正确把握按司法规律办事和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的平衡点,在全区政法系统率先建设形成新媒体矩阵规模,发出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发布信息3万余条,粉丝达55万余人,全国“第三极正义守护者”官微直播当日阅读量达1000万次。四是正确处理检察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的关系,激发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把落实党和国家确定的长期建藏战略,作为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基本方略,把受援工作由硬件建设支援为主逐步转向软件建设支援为主,变“输血式”支援为“造血式”支援,重内力、借外力、聚合力、增活力,自我加压、自我挑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涵养西藏检察独特精神气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制定实施《2018-2020年西藏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区检院主要领导带头,以“感悟思想真理力量,谋划检察发展新篇”为题首次为全区检察机关讲专题党课;举办全区检察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组织4614人次参加修改后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业务培训和高检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结合西藏地域广阔、交通线长、人员往来成本较高实际,借力高检院“检答网”解决检察业务疑难复杂问题,发挥“外脑+网络”双重支撑作用。六是加强基层检务保障力度,配置检力资源突出“向基层倾斜、向艰苦地区倾斜、向业务量大的地区倾斜”的价值导向;推行区检院领导联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全年深入基层调研督导23人次,着力解决基层工作面对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过去一年,全区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和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权在党的领导下、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主动向各级党委报告请示检察工作重大事项413项,区检院新一届党组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通报检察工作233人次、提供参阅资料2498份,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633人次,根据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问题125个;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89件、公开法律文书1097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95件;方便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全区揭牌成立18个“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237人次;全部开通市分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推进律师微信预约平台建设,受理并办理律师阅卷、会见381件次。
过去一年,区检院立足发挥西藏地处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的独特优势,突出加强特定方位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导向,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一带一路”建设,在高检院和自治区有关方面领导与支持下成功承办首届“中尼检务合作交流论坛”,与尼泊尔检察机关就检务合作取得广泛共识,为加强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打击和控制跨境犯罪、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拓展更多务实合作领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区检察机关谨致衷心感谢!与此同时,我们要对发展起来仍需破解的问题保持清醒认识,主要是对表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和补强的短板。一是检察产品“供给不足”“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聚焦主责做精主业、推进检察业务全要素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任重道远;二是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与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四是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影响制约检察职能和检察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改进。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既是大事要事集中、又是风险挑战较多的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高检院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思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聚焦检察机关的使命任务持续发力,为推进我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区检察工作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引导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入思考、谋划、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新作为来体现自身的政治站位。
二是进一步服务保障大局。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融合度,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持续推进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公共产品,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标准更高、内涵更丰富的司法需求。
三是进一步深耕检察主业。更加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法治西藏建设中的独特重要作用,牢牢把握聚焦检察监督第一职责与提高监督效能基本任务,统筹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紧盯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改革项目,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下大气力抓好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工程,着力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不断破解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难题上取得新进步。
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持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依托检察受援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持续强化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五个过硬”要求的西藏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区检察机关在新的一年里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系列部署,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奋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为服务保障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