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18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会议并讲话。
夏克勤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反有组织犯罪方面最重要的法律体现。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学习好这部法律,不断增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夏克勤强调,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运用好这部法律。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项措施落实;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决“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做到除恶务尽,防止死灰复燃;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结合办理案件发现的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以“我管”“我督”促“都管”,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好这部法律。全区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突出以案释法,注重实际效果,结合西藏实际,以具有检察特色的宣讲课程和案例,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以有力法治服务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学习会上,区检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梦琪作专题解读,从立法背景、立法亮点、重点内容、检察举措等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检察机关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方面负有哪些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各理论中心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交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