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昂党组〔2021〕143号)文件要求,3月16日,我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院党支部书记拉巴次仁主持会议,特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各1名领导到会指导点评,全院在家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拉巴次仁同志通报了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本次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并“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等四个方面,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每位参会党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等五个方面逐一进行发言,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客观中肯地对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实现了思想上的深刻交流互动。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深挖问题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推进问题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其落在具体实事上。二是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扩大组织生活会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不断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后,通过无记名投票,对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指数要求,推选评定2名同志为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