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碧水蓝天,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昂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昂仁县人民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一道防线。

近日,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人民公园内存在大量乱堆生活垃圾、车辆随意进入公园内破坏草坪、垃圾乱丢在池塘内、公园一角厕所卫生脏、乱等情况,以上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县城美观,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也损害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前)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昂仁县分局怠于履行相关职责,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督管理和整治力度,全面督促整改生态环境破坏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公园草坪、池塘等生态环境原貌。


(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昂仁县分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行政机关沟通协商后,组织人员开展垃圾整改治理工作,消除污染源,确保环境整洁,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我院将在全县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