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并依法开展社会调查,了解该案未成年人犯罪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结合案情,认真研判,最终对该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后,我院依照刑诉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检察工作程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办案程序上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时通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在进行讯问时依法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并开展了耐心的安抚和教育。二是为全面了解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与家庭背景,以便准确判断其可塑性程度,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我院案件承办人深入乡村,前往犯罪嫌疑人就读学校、家庭和当地派出所,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表现、犯罪原因及其成长经历、家庭监护等情况。根据我院社会调查了解到,该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较差,常有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的情况,并曾在在校就读期间因持刀桶伤同学而被学习做开除处理。为了更深入的了解相关情况,我院承办人专门前往该校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听取该校原班主任对未成年人的综合评价。
我院承办人在该案审查期间,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全案证据以及社会危害性,认真研判并制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羁押措施可行性报告》,经综合评定,该案犯罪嫌疑人非羁押措施风险度偏高,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据此我院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我院详细列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后及时移送起诉,从而实现快诉快判,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免受长期羁押。
近年来,我院严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坚持依法办案、重点打击,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