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玉许乡棠木村村民次某等人在无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波堆藏布棠木村段河道进行非法采砂牟利活动,造成了附近河堤岸坍塌、草场严重受损,由此引发村集体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影响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针对该问题,我院依法向波密县水利局、玉许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取缔非法采砂活动,修复生态环境;同时依法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对无证经营砂场、超范围采砂、不按规定时间采砂等违法现象及时整治,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对非法采砂行为监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减少社会矛盾。
检察建议发出后,波密县水利局和玉许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采砂活动,清除采砂设备,平整采砂场地,修复生态环境。6月12日,我院派出干警对检察建议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当事人已按照整改要求平整场地,拆除设施,并在平整后的土地上采取了种树种草等措施,目前,草籽已发芽吐绿。
彻底根治波密县非法采砂乱象任重而道远,波密县检察院将会继续跟进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保护波密县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