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维护好波密县食品安全,2020年,波密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主动牵头,联合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10余次,覆盖县7乡3镇、各学校商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2020年9月,波密县检察院与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玉普乡小学食堂存在五个方面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了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损坏了社会公共利益。我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确定行政管辖单位。9月25日,向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波密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两家行政单位及时对照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并书面回复我院,我院收到回复后前往现场开展诉前效果评估,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已消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本案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列入“2020年依职权主动监督典型案例”并予以表扬,这是对波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我院将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主动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西藏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