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水以净为本,桶装饮用水饮用安全是群众的一项基本民生需求,我们通过依法履职发现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及时排除了桶装饮用水的安全隐患。”波密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波密县桶装饮用水市场发展迅速,随着群众需求量的不断增长,桶装饮用水品牌也逐渐增多。2022年2月15日,波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波密县县城内“密净源”、“雪山源”、“喊泉”等三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三家企业在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但仍向不特定人群对外出售,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无法通过外包装辨别所购买的桶装饮用水是否过期、饮水是否安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月18日,办案检察官周荣波针对该问题与波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形成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纪要》,根据该会议纪要,督促三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企业限期整改,责令其规范经营,停止销售未做生产日期标识的桶装饮用水。3月25日,三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企业全部整改完毕,并提交了相关证明。
检察官在对该问题进行回访时,县城一些居民表示:“我们家也是经常喝桶装水的,有了检察机关的认真履职,我们群众喝水放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