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满波密万物苏,举目已觉千山绿”,暮春已至,满眼皆绿。为守护好这一片绿色,近年来,波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之大事”,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采取“四举措”,切实以“检察蓝”有力守护“生态绿”。
建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聚焦波密“绿水”“青山”“美景”,我院建立起了公益保护“朋友圈”。分别与水利局、林草局、文旅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使司法资源与行政职权有效对接,以“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检察机关牵头、行政机关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公益保护格局。同时率先设立林芝首批旅游景区生态检察点,设立“西藏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警示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景区、自然保护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共同守护波密的一草一木、万水千山,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抓办案,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我院深化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违法占用林地”“城乡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院共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诉前磋商整改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000余吨,恢复被破坏的滩涂地7000余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9处,种植树木1186株。
重修复,健立健全生态修复机制。“打击并不是最终目的,护住绿树青山才是硬道理”。我院在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主动把促进生态修复纳入到诉讼监督中,积极筹措,联合林草部门共同推进“波密县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的落地生效。并积极参与开展“原地修复+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生态司法修复,坚持“打”“防”“护”相结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实践创新“打击+修复”生态司法修复检察工作模式。
强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我院充分持续利用“两微一端”+“一抖”新媒体,积极宣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扩大公众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同时通过线下普法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普及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知识,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热情,形成对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合力。
让山川林木葱郁、冰川巍峨雄壮,让天空湛蓝清新、河湖鱼翔浅底,波密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生态公益司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大美波密的万水千山,切实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