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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检察工作在驻村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
        时间:2018-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波密县古乡雪瓦卡驻村工作队为例

          波密县人民检察院 周秋苹

          西藏自治区自2011年10月选派干部奔赴各村开展第一批驻村工作以来,为农牧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弥足的贡献,对乡镇的全面发展起到了具体而实际的作用,为国家培养了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优秀干部。

          人民性是我国检察制度在政治性、法律性之外的又一重要属性,广泛的人民性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由此决定社会检察工作必须坚持把维护、实现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而驻村可以更加具体的实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

          2016年年末,自治区组织选派的第六批驻村工作队已前往各驻村点开展为期一年的驻村工作。西藏林芝波密县古乡雪瓦卡村驻村点的派驻单位为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本单位共选派3名干警开展此项工作。笔者作为此次驻村工作被选派的干警之一,深深地感受到基层广袤的沃土,是干警施展才华的天地,健康成长的摇篮,只有在基层丰富的社会生活艰苦的环境下,干警才能更快的认识国情、了解社会、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人民群众建立真挚的感情。驻村期间,笔者与其他驻村工作队员严格按照乡强基惠民办的工作指导,以解决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紧紧围绕7+3项工作任务,与当地群众同学习、同劳动、同生活,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认真开展驻村工作。

          驻村工作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基层工作,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被派驻单位,其担负的驻村工作责任不仅要体现在基本的“7+3”项工作任务中,还应该更多的体现在乡镇的法治建设中。毫无疑问驻村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更深入化、常态化的工作平台,而检察工作在驻村工作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是更为实际而长远的。从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发挥的作用上来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运行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紧急运行的内在要求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司法实体特征表现为“以程序正义为基础,以实体公正为主导,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通过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经济、政治和谐发展保机护航。依托驻村工作的便利条件,检察工作得以逐步延伸:一是强化检察宣传,融洽检民关系,干警深入群众家中,便于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检察机关社会影响;二是了解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工作的及时参与有效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基层邻里关系融洽及村庄和谐;三是及时排查风险,应对突发事件,通过贴近基层的优势及时排查执法办案风险并开展化解工作。以林芝波密县古乡雪瓦卡村驻村点为例,谈一谈检察工作在驻村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

          西藏林芝波密县古乡雪瓦卡村位于318国道沿线,辖区总面积约15320.1公顷,全村耕地面积为600亩,林地面积为6030公顷,草地面积为1410公顷,全村共41户203人,其中有7户33人为搬迁户,全村主要收入来源为林下采集、车辆运输及部分客运专线。本村大多数家庭人口较多,收入相对单一且薄弱,大多数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其中年长者大多未受过教育,中青年普遍学历为小学,村民大部分法律知识淡薄、遇到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没有自我保护意识。诸多的问题不仅仅只存在于雪瓦卡村,这是普遍问题,尤其在较偏远地区。因此,检察工作的开展是必须的也是长期的。

          一、未检工作开展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雪瓦卡村人口多,村里孩童、青少年较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不能忽视,在这个信息高速运转,手机、电脑普及的时代,正面信息飞速传递的同时负面信息也同样向我们传递,对于思想、是非辨别能力还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这是一个阻碍健康成长的重要问题之一。当面临网络中的暴力涉黄等信息的侵袭时,未成年人没有充分的认识其危险性的能力,同时没有及时得到父母的正确教育引导,很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针对这一问题,驻村干警应该充足发挥检察机关在驻村工作中的优势,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村民大会,向村民发放未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组织未成年人观看普法栏目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在雪瓦卡村还存在初、高中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及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这些孩童大多留置在家中,失去了学校或者父母的有效监管和教育,一些孩子很有可能走向自己期望的另一面,忽视法律,成为“问题少年”。就现在因为辍学、留守等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干警将辍学、留置孩子列为重点走访对象,实时了解孩子的心理及身体健康状况,给予更多的关心及帮助。

          二、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和帮助不断加大,然而国家惠农的物资及资金可能成为不法官员的“个人财物”。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不仅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妨碍了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更使得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开展驻村工作,通过干警的日常走访,实际了解村民是否存在涉农职务犯罪情况,在震慑犯罪的同时为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杜绝“黄赌毒”,预防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在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对“黄赌毒”不良之风、各类违法犯罪毒瘤的预防是不可松懈的,作为法律职能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日常驻村工作中,开展好对“黄赌毒”、各类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的相关工作。不仅要向村民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好相关的法制警示宣传教育,在村民群众陷入违法犯罪活动的“沼泽”时,也要及时的给予正确的指引和帮助。2017年1月20日,雪瓦卡村村委会收到了一封信件,收件人为雪瓦卡村小扎西次仁

          寄件人为福建莆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到信件后驻村干警及时的通知村民当事人前来领取。当事人因为看不懂汉字的原因,帮忙让干警向其阅读信件内容,内容称小扎西次仁在2016年11月间由于在网上购买了相关产品未及时支付,现欠该公司5000元整,请在收到该信件的一个月期限内支付欠款。面对与钱挂钩的信息,干警提高了警惕并询问了当事人。经过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之前是点过相关网页,但是并未购买相关产品,经过干警的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件,该公司利用点击手机网页泄露手机卡持卡人信息的方式向受害人邮寄信件骗取钱财。了解情况后干警及时向当事人说明了情况,有效的避免了当事人财产损失。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的伎俩、花样层出不穷,要想阻止其乘虚而入,任重而道远。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驻村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的重要任务。驻村期间,笔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驻村队积极组织村干部成立巡逻组,分组定期在村辖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外来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在日常走访工作中,积极向群众普及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知识,要求发现周围亲朋好友有相关行为要保持清醒并做好劝导工作,严重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做好身边的法律咨询顾问,为群众答疑解惑,调解纠纷

          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文明、法制社会是我国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法律贯穿于整个生产、生活,而对于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群众,当遇到法律相关的疑难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是再高兴不过的了。在群众日常消费时购买了不合格或者过期食品时,造成了身体、财产的损害时,我们及时的给予法律解答,正确的帮助群众维权,以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过程中,干警除了充当法律事务咨询员、法律知识宣讲员,还能充当矛盾调解员,引导群众理性处理矛盾纠纷。村里矛盾事由一般都不大,但容易激化。村民有矛盾动不动就吵架,动用武力解决,这样处理的方式只能发展成更大的矛盾,而现在,村民有问题就找工作队解决,经过干警的耐心疏导,一般都会顺利的得到解决。

          五、做好林业检察工作,创建和谐、美丽家园

          林芝享有“西藏的江南”之美誉,平均海拔3100米,喜马拉雅山脉和念青唐古拉山脉由西向东伸展,东部与横断山脉对接。东南低处正面向印度洋开了个大缺口,使得印度洋暖流与北方寒流在念青唐古拉山脉东段一带会合驻留,造成了林芝的热带、亚热带、温带及寒带气候并存的多种气候带,独特的气候与年降雨量高达650毫米,使得林芝的森林资源富足。森林资源的丰富也迫使着林芝当地百姓在生产。生活上对其的依赖。笔者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接收审理的案件中林业案件所占比例高,2016年至2017年5月共受理林业案件10件22人。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因为没有得到相对严重的惩处而对林业违法行为保持无关痛痒的态度,对此2016年末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林业案件的惩处力度。而身为驻村干警,我们将尽全力做好林业预防工作,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林业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砍伐活动,注意森林防火防灾注意事项,积极促使群众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结合驻村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群众进行技能培训,扩大群众收入来源途径,打破来源收入单一性局面,促使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组织村干部、村民组建森防巡逻队,定期对村辖区范围内的用电、用火等情况行进排查,将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检察机关开展驻村工作以来成效显着,但客观上还存在很多不足。部分干警与群众打交道经验不足、语言沟通上有障碍等因素,限制了驻村工作实效的进一步发挥,为了进一步提升驻村工作实效,检察机关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检察干警开展群众工作能力、语言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二是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化管理,将驻村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明确奖惩措施,从而激发驻村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可以进一步的促使驻村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检察工作在驻村工作开展中发挥最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