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本届 “工作回顾”
本届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执法为民宗旨
本届以来,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讲政治规矩、守组织纪律、行检察道德,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学习105次、组织干警学习125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35次、反分裂斗争教育12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真正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一)深入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确保干警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学习有关司法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司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新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司法理念、践行群众路线,力争为察隅改革发展稳定添砖加瓦。通过媒体网络、微信、微博、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调动干警积极学习时事政治的能动性,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是深化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检察业务实践,确保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意识、公正的价值追求、廉洁的基本操守和文明的职业要求。
(三)扎实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本届以来,县检察院结合区情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14次,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在检察工作中依法打击一切分裂行径。
(四)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60次,学习廉洁从政从检相关规定,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片,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九项要求”、“约法十章”的典型案例,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县检察院的主体责任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本届以来,县检察院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履行逮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县法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统一司法尺度。本届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8件68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23件50人,不批准逮捕5件1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54件103人,提起公诉48件79人,退回补充侦查5件23人,按管辖移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1件1人。
(六)反贪、反渎职检察工作。始终保持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的严打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活动。以法制宣传为契机,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以及职务犯罪的类型和受理标准。本届以来,共协助上级院初查涉嫌贪污贿赂1件、涉嫌渎职侵权案件2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以立案。
(七)监所检察工作。县检察院成立派驻看守所检察室,高度重视对县看守所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执法制度、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秩序,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安全事件。本届以来,对县看守所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独自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共计198次,看守所拘留人员共计176人次,其中治安拘留91人次,刑事拘留72人次,临时羁押7人次,县法院判决后收押6人次;发现无证关押1件1人,违反收监程序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向县司法局口头建议收监1件1人。
(八)林业检察工作。以派驻林业检察室为依托,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工作平台,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加强涉林法律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护林意识,预防涉林职务犯罪。本届以来,共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12次,共协助县林业局开展林业行政工作26次,监督林业行政处罚1起,发放检察建议书3份,监督林业行政处罚1起,向县森林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督促其依法立案1件2人。开展外销材指标检查工作和安居工程木材指标专项检查工作,走访林业行政部门,掌握外销材指标和安居工程木材指标,避免林业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确保党的护林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涉林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本届以来,依法办理涉林刑事案件4件6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取保候审2件4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5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九)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每月开展2次检察长接待日活动,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登记、办理、初查、反馈等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和答复。本届以来,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件2人,按管辖权限移送县公安局和县森林公安局,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7次67人,已依法办理,并解答群众相关咨询。同时,为畅通群众法律诉求渠道,设立了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为0894—5432000)。
(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依法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本届以来,共审查民事行政判决等文书185份,未发现程序违法或判决不当的情况。
三、扎实开展各类活动,促进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本届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活动的教育作用,推进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
(十一)开展维稳工作和法律宣传相关活动。以维护全县稳定大局为出发点,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圆满完成维稳任务。在敏感时段和节点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深入乡镇调解农牧民群众纠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本届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次,派出干警103人次、警车2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61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62人次。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本届以来,积极开展助残扶贫救灾等工作,号召干警捐款捐物累计约36900余元。
(十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县检察院每年派出4名干警深入农村长期驻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本届以来,驻村工作队发展党员8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为群众办实事20件,投入资金9.8万余元;走访慰问五保户、贫困户及困难群众59户176余人次,发放慰问金5.3万余元;积极帮助村民上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25.7万元。由于工作扎实,成效突出,县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察隅县“优秀组织单位”,驻村工作队连续两次被评为察隅县“先进驻村工作队”,2014年驻村工作队队长被评为林芝地区“先进驻村队员”, 2015年一名队员被评为察隅县“先进驻村队员”。
(十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确定9户47名困难群众为帮扶对象,为其发放慰问金10000元,开展法制宣传9次。二是认真开展县检察院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走访党政机关、班子成员相互谈心、与干警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班子归纳梳理意见17条,班子成员归纳梳理意见37条,通过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工作,形成整改台帐5份,党组班子已整改11条、班子成员已整改19条,建立完善制度13条。
(十四)深入开展全员轮训活动。县检察院针对检察官断层现象,以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指导制定并落实了培训方案和计划表,采取思想素质培训与业务素能培训相结合、参与上级培训与本院开展轮训相结合、全面统筹与分类推进相结合、鼓励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全员轮训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等方法,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共组织学习新刑法、新刑诉法、新司法解释27次,开展视频教育12次,进行案件评查8件,举行模拟法庭1次,开展书记员实战培训1次。同时,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领导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四年来,检察长参加研修班2人次,副检察长参加业务培训3人次,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5人次、业务培训9人次、财会培训1人次、藏汉双语培训6人次。
(十五)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院的统筹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分解了整治任务,扩展了活动载体。结合县检察院实际,着力解决执法规范环节及队伍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夯实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积极开展业务学习,突出学习修改后的各类法律法规及检察规定,筑牢依法执法的检察理念;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及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识和责任观念,完善执法程序、促进执法公正,切实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建立和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办案责任制》等执法机制7个,绘制业务办案流程图9个,与3个县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 同时,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查摆问题、狠抓整治、加强监督、强化培训”四大方面,着力提高干警规范司法行为能力,着眼于学习培训,着力于对照检查,着手于整改落实,夯实干警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因素,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十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要求,县检察院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标准,通过研讨会、专题教育等方式,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共传达上级领导讲话精神13次,派干警参加县委专题学习28人次、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1次、检察长主讲县委“三严三实”专题研讨1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加深了对“三严三实”的理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以统一应用系统为重点,建设信息化检察院
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规范基层执法办案工作,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县检察院加强了保障现代化、检务信息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
(十七)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通过测评。2015年6月中旬,由国家保密局、自治区检察院组成的工作组对县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情况进行了测试,对各个涉密终端进行了严格检查,查看了机房硬件建设、监控设施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情况。测评后,工作组肯定了县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作。该项测评的通过,为县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八)以案管系统为中心,推进检察队伍信息化建设。一是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作为临时性机构承担“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责,指定1名副检察长主抓案管工作,指定熟悉案管工作、技术能力强的1名干警负责该工作。二是上线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保障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利运行,县检察院购买了6台性能较高的计算机,并对检察专线网的宽带进行升速扩容,由案管中心负责人为全院干警开展视频培训4次。三是加强局域网建设,配齐机房基础设备,完善机房管理制度,加入检察内部局域网和西藏自治区县乡党政信息网,促进办公办案电子化建设。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过去几年的工作,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检察院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的有力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和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对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掌握不够精准,对一些改革制度的了解、贯彻有所滞后;三是队伍整体素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四是少数干警法治思维、司法理念不够端正,法定程序意识有所淡薄,执法不规范、不严谨、不到位的现象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十三五”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西藏工作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县委领导,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力争检察工作在服务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取得新的进步和成绩。
(十九)坚决贯彻落实长期维稳工作思想。认清形势,迎接挑战,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察隅县社会局势的绝对稳定。
(二十)以加强教育培训为突破口,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业务学习机制,坚持集体学习,鼓励自觉学习;二是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尤其注重司法考试培训,建立司考奖惩机制,提高司考通过率;三是加强人才交流,积极派员到内地、上级院挂职锻炼、参观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经验。
(二十一)继续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全力加快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办案节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从快批捕、起诉,扩大震慑的效果,保证每一起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 (二十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涉农扶贫资金使用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完善举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三)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十四)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抓好党建工作。将“两学一做”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头等重要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以学促思、以学促心、以学促行;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适应新常态,谋取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为察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