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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及各级政法会议、检察长会议等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和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主题,勇于担当诠释信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政治方向。

          一年来,我院坚决把深入学习、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汲取营养,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作为武装头脑、做好工作的强大武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根本方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思想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新动能。

          (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通过持续不断抓好理论武装,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凡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认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一年来,我院坚持以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党组专题学习、周例会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全年共计学习80余次。以集中学习、自学、交流讨论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影视影片教育相结合等方式,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课、检察大课堂等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党员干警主动学习。

          (二)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队伍作风建设。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年来,检察干警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院党组谋划全局、科学决策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以“政治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对全体干警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要求全体干警规范自己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始终保持检察干警的廉洁性 

          二、充分发挥检察利剑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通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察隅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分裂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一是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件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件5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当上察隅镇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驻村队员被边防派出所辅警故意伤害致死案)后,我院及时派出1名院领导和1名干警提前介入该案,监督与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件7人,经审查,起诉5件5人,其中1件1人按照管辖移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1件1人正在办理。二是在履职过程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工作,严格遵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累计提前介入1起扫黑除恶案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1次,积极参与案件线索讨论3次。

          (二)聚焦法律监督,实现检察业务平衡发展。一年来,我们在“矛盾转化”“职能转隶”“工作转机”中挑战机遇,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出位置,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通过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刑事检察监督,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有罪不究、久押不决等问题,更好的惩治犯罪、防错纠错、保障人权。侦查监督上,加大监督侦查违法行为力度,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并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带领侦监部门干警深入公安局治安大队、古玉乡派出所等乡镇对治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和以罚代刑等情况。刑罚执行监督上,依法检查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摸清监外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规范对监外执行的监督管理,当发现存在社区矫正档案不完善、监外执行监管不当的问题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加强对县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累计对县看守所例行检查共计55次,提出口头建议3次,下发书面检察建议书2份。民事检察监督上,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审查县法院民事相关文书75余份,未发现程序违法或判决不当的情况。未成年检察监督上,依法处置校园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启动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选派1名检察官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共开展送法进校法治宣传3次,受教育学生达700余人次。

          (三)积极投身美丽察隅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生态建设中的职责使命,积极开展以保护生态为重点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一年来,一是县政府下发《察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的配合协调工作,开创了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的新局面,为我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铺平了道路。根据区检院朱雅频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性指导意见,向县人大提交了《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并就该工作下发的检察建议实施监督的请示》,此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列入大人监督范围,既增加了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又创新了人大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中的监督方法。我院邀请察隅县监察委、林业局、国土局、食药局、环保局召开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与会领导干部同我院就该项工作开展和配合达成共识,纷纷表示希望检察院加强指导力度,共同推进美丽、富裕、和谐、幸福察隅建设为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新增工作职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并自筹资金编印了《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已向县法院、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疾控中心、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八家单位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00余份,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各单位的普遍欢迎和点赞。积极排查生态领域相关案件线索,向有关单位及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4

          (四)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拓展司法为民渠道,积极建设“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不断加强和改进控申检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每月开展2次检察长接待日活动,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登记、办理、初查、反馈等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和答复。二是为充分发扬司法机关“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和人文关怀精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开展了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法治承诺助力精准扶贫为主题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被害人卓某某发放2.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彰显了司法关怀和人权保障。三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在敏感节点启动信访“零报告制度”,对可能采取过激行为、制造事端、串联聚集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人,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年来,我们把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分内职责,全面参与重点寺庙、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专项整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宣讲并利用县农行、县民政广场LED电子屏循环播放传销等典型案例的形式,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维稳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控、值班备勤工作。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安保工作,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巡逻、零报告制度,严密防范各类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从严从实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检察工作活力。

          (一)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深化“强基础惠民生”活动。2018年,我院派出3名干警与县司法局1名工作人员联合组成驻村工作队,深入上察隅镇竹巴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扎实开展驻村工作,一年来,一是我院驻上察隅镇竹巴村工作队在完成日常驻村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发挥检察官自身优势,扎实开展“检力下沉 服务乡村”为主题的检察官接待日工作机制,共受理接访群众5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起。二是院领导多次深入驻村点了解驻村工作情况,并根据县委指示精神,全体党员干警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年累计帮扶资金1.2万元。三是我院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开展驻村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表彰为自治区级“优秀组织单位”;同时,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达娃拉姆同志分别被授予自治区级“优秀第一书记”“林芝市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先进个人”,驻村队员索朗拉措被表彰为自治区级“先进驻村工作队员”。

          (二)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一是根据高检院“双百计划”选派1名干警到广东省检察系统跟班学习半年;同时,广东检察系统选派两名援藏人才到我院开展为期半年的援藏工作,工作期间,他们积极将广东检察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带到我院,不遗余力地推动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案件管理工作快速发展与进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双百计划”援藏事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选派干警总计15人次到区内外培训,选派干警总计40人次参加视频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通过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大大提高了我院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各项业务素能。三是不断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努力在时间和效果上做到双提高,全年共撰写信息简报、案例、理论文章190余篇,被区检院、市委、市院、县网信办以及《西藏检察双月刊》《中国西藏林芝网》等单位媒体采编27余条。四是全年新媒体“两微一端”共发布微信消息107余条,微博40余条,今日头条69条,阅读总量超4.2万。

          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司法能力现代化。

           我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面上,各项改革成效明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规定,所有案件都由员额制检察官直接办理,新的办案机制真正赋予了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体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基本要求。二是根据区检院要求,完成了四名检察官的等级确定,并组织1名干警参加了区检院组织的第二批检察官遴选考试,最终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拟推荐1名检察官入额。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常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坚持执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自觉接受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真诚接受监督;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座谈3次。同时,为更好的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不断拓展联络渠道,改进并提升检察工作,我院积极联系人大代表建立了“察隅检察人大代表联络群”,联络群的建立,为更加方便快捷的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了便利,进一步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良好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实践,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大数据时代下的检察智能化短板有待进一步补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也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一、着力深化政治建检新内涵。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开展好“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着力应对社会稳定新挑战。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察隅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职责,始终保持对分裂破坏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刑事执行检察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环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三、着力推进司法改革新进程。要深化依法治藏实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司法改革中心点,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改革新进程。

          四、着力推动检察监督新突破。要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逐步建立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制度,在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要加强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切实规范与侦查机关审查逮捕及公诉案件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五、着力展现检察队伍新形象。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责任。深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广泛开展练兵竞赛活动,推动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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