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月2日,当雄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次仁多吉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东平主持。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次仁多吉检察长强调,要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夯实“两个责任”,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把党内问责与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要坚持执纪检查常态化,对错误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抓真管,真管真严,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引导,杜绝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刻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对单位负责,对家人、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