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30日,当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东平同志主持。
会上,由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旦增罗布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党指导政法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总纲领。条例第一章第一条就给我们的一切工作指明了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总原则。条例并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对检察工作的指导精神,要在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院党组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检察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实发挥好“火车头”作用,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做出表率,带领全体干警,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确保业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每一名干警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当成长期坚持的核心工作内容,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理解和落实,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入脑入心。
全体干警纷纷表示,《条例》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指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条例》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共产党员,努力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愿望新要求。
来 源;检察综合部
审 核;姚 东 平
编 辑:旦增伦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