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官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六项工作职责,为推动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的高效合作提供了“指挥棒”。
4月27日上午,当雄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县乌玛塘乡第一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干警走进学生、面对面开展了“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宣教活动,为师生送去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课。活动中,姚东平法治副校长和干警们从身边事讲起,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校园欺凌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要知法、懂法、学法,在学生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和共鸣。
最后,检察官以学生的好奇心理为切入点,跟学生们进行提问答疑活动,学生回答积极踊跃,整个互动过程气氛热烈、掌声阵阵,采取有奖竞答的方式发放价值2000余元的法治宣传品,近一个小时的宣讲活动,切实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