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院检察档案安全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检察档案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10月28日,我院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档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在资政育人、传承文明、维护国家主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档案工作是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功在千秋的事业,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和关于档案工作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结合实际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推动我院档案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我院机关档案工作。加大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送出去学、引进来教、岗位上练等多种方式开展检察档案业务交流和培训,强化岗位学习和训练,不断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以档案资源收集不齐全、不规范是我院档案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为抓手,高度重视检察档案的收集、整理,凡是对我院检察工作发展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包括纸质档案、实物档案、录音、录像、照片、电子等介质的档案都要纳入检察档案资源建设体系,全面收集、科学管理;规范档案收集工作。严格执行归档制度,确保诉讼档案、文书档案、音像档案、技术档案、实物档案等机关文件及案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任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将应归档材料个人保存。
会议强调,要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推动我院机关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持续抓好《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贯彻执行,深化落实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明确细化档案安全责任,做到权责清晰、各负其则、勇于担责;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追责机制,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负责同志严格追究责任;做好定期和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大对档案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进行整改、解决消除。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检察档案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不断建立健全院党组领导、档案管理部门归口负责、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检察综合部要把检察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主动向院党组汇报检察档案工作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档案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机关各部门和广大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支持检察档案工作,为我院检察档案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目标考核,将检察档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激励督促机关各部门更好履行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基本职能,把档案日常归档、安全保管与按时归还情况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