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根据上级院关于排查燃气安全线索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当雄县液化石油气站开展了排查燃气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藏历新年保驾护航。
一是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燃气瓶灌气充装、处存放置、经营适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瓶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无信息标识钢瓶等。
二是对液化石油气站工作人员对辖区部分单位、小区,以及出地管道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锅炉房的建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报警器和使用年限是否规范,是否持有生产许可证,煤气罐的储存情况等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当雄县液化石油气站工作人员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储存等相关情况。
经核查,当雄县液化气站燃气公司的燃气瓶灌气充装、处存放置、经营适用等不存在违规问题。燃气瓶实行“一瓶一码一印”,相关设备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安全惠及民生,是确保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不断加强协作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共商监管难题、凝聚监管力量,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