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受损问题,用心用情办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小案”。
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小案”。2月17日,我院派员前往城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及当雄县自来水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我院办案人员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说明了开展饮水安全监督检查的意义及目的,并详细了解了自来水公司取水、输水、净化、检验流程及自来水厂制水设施等。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履行公益检察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转变执法司法理念,以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继续对县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饮用水水质安全保护力度,以“我管”“我督”促“都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检察贡献。